神仙日子 石头与水,天香楼爬灰红杏风流案

2024-03-24 11:15:06 13阅读

神仙日子 石头与水,天香楼爬灰红杏风流案?

仔细想来,或许还没有哪部文学作品,能像《红楼梦》一样引发“全民性”的解读。

懵懂之际,便听得过“红学”一词,不少文人墨客竞相研究曹氏这一不朽之作,最终使其成为了一门学问,甚至大有成为显学之倾向。而今,各路大神也是绞尽脑汁地大作“红楼”文章,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盛况。

神仙日子 石头与水,天香楼爬灰红杏风流案

谈及《红楼梦》,最能激起大家兴趣的,莫过于书中错综复杂的“男女关系”了。

“金陵十二钗”中,除了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人外,或许当以秦可卿的知名度最高。毕竟,虽然曹雪芹并未名言,大家早已将其视为宝玉的性启蒙导师,而且与公公贾珍暗自上演了“爬灰”的丑剧。

试想,众人眼中温柔贤惠的少夫人,稀里糊涂地在太虚境中和男一号共享了床笫之欢,反过来又与和公公纠缠不清,这样巨大的反差无疑会令人大跌眼镜。当然,这样的瓜,也是读者们最爱吃的。

归根结底,曹雪芹所写的是一部小说,它虽然堪称中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但终究还是部文学作品。也正因如此,我们在承认其历史地位的同时,还当理性地认识到,以“科学”的视角来过分解读,并不合适。

一位杰出的小说家,善于驾驭文字,更善于用文字驾驭读者的思维。

这一点,曹雪芹着实做到了。与《金瓶梅》相比,《红楼梦》中的文字可谓是一股清流了,并没有太多扑面而来的淫词艳语。然而,我们在品读此书的时候,却又很容易陷入各种遐想之中。

比如,宝玉在秦可卿房中的那场春梦,虽然书中未曾名言是秦可卿带着宝玉体验了“第一次”,可读者总会不由自主地将那太虚境中的女子,视为秦可卿的化身。

同样,曹雪芹虽然没有道出秦可卿殒命的原由,可大家总是习惯将焦大的咒骂、贾珍的风流相联系,并将矛头直指秦可卿。贾珍爬灰秦可卿,便就此成了众人皆知的秘密了。

当然,从写作意图来看,曹雪芹似乎总在暗示秦可卿的不贞。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宝玉进入秦可卿房中时,所见的几件陈设中,便有“安禄山伤了太真乳的木瓜”。

须知,那杨贵妃与安禄山,原本有一层“母子”关系,而野史中又宣扬两人存在着有违人伦的丑事。如此,这件木瓜便就是用来暗示秦可卿与贾珍之事的。

此外,焦大酒后的一番谩骂,尖锐地揭露了宁国府有“爬灰”和“养小叔子”的丑事。虽然这不堪入耳的谩骂,没有明指贾珍和秦可卿,但若是无关紧要的旁人,又值得焦大这么破口大骂么?

也正因如此,红学专家和吃瓜群众们,也都将爬灰一事与秦可卿之死联系在了一起。这么理解,倒也无可厚非,甚至颇有道理。至于如何看待,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是曹雪芹所撰写故事,而这种不伦的情事与悲剧,不正是“金陵十二钗”们的归宿么?

你见过最毁三观的事情是什么?

最痛恨小三的人机缘巧合下成了小三,在她选择退出时却因男方的道歉,让她做出错误的选择,这个选择造成两个孩子失去了母亲,出轨的男人失去了妻子,年轻的女孩身陷囹圄,等待她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此事是真实事件,出自《临刑会见》中的一个案子,整个案情让人大跌眼镜,文章中人物皆为化名。

吴希珊在济南一个电器卖场做销售,从小性格倔强的吴希珊凭借自己的努力刚刚20岁就做到销售主管的位置。吴希珊从小就崇拜自己的父亲,她的父亲在老家开了一个小型的养猪场,还包了一块地带着村里人种树造纸,帮助很多乡亲脱贫,在村里很有威望,对父亲的崇拜使得吴希珊希望自己的另一半能像自己的父亲一样。

吴希珊从未想过找一个同龄的伴侣,她觉得同龄人不够成熟,认为自己的男友最少要大自己三岁。

在工作中吴希珊认识了比她大8岁的郑桐,郑桐是河南新乡人在济南做生意,两人在工作中结相识,郑桐出手阔绰,由于工作的关系郑桐常请吴希珊吃饭,两人相差8岁却很聊得来,随着认识的加深,两人的饭局越来越频繁,从聊工作到聊生活。

时间一长郑桐主动向吴希珊表白,吴希珊有些错愕虽然她对郑桐有些好感,但没有立刻答应他,她觉得对郑桐还不够了解,也不知道郑桐到底有没有结婚。

为了防止被骗,吴希珊观察郑桐好久,发现他身边没有别的女人,又找机会查了郑桐的资料,看到郑桐的婚姻状况一栏写着“未婚”。

吴希珊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情况后,自己心情会莫名的好,两人继续保持着朋友的关系,在郑桐多次表白的攻势下,吴希珊答应做郑桐的女朋友。

两人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年轻的吴希珊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之中,但由于内心比较传统两人一直没有出格的行为,直到有一次两人一起宵夜时与人发生冲突,郑桐把吴希珊送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

到门口吴希珊才发现自己的钥匙不见了,郑桐提议去宾馆开房间,保证不会做出格的事情,吴希珊犹豫了很久答应和郑桐去开房,在那一晚两人发生了关系,事后郑桐表现得非常懊悔表示是自己不好没有把持住。

吴希珊倒也没说什么,只提出了一个条件——结婚。

郑桐支支吾吾告诉吴希珊现在还不是时候,要晚点再说结婚的事。

之后,吴希珊隔三岔五提到结婚的事,郑桐一直推脱,几个月后的一个电话改变了两人的关系,将吴希珊的公主梦摧毁。

电话的那头是一个女的,自称是吴希珊的嫂子,吴希珊觉得奇怪,自己没有哥哥怎么会有嫂子,对方叫徐丽是郑桐的妻子,趁郑桐回家探亲时,在他手机上看到两人频繁有信息往来而且言语暧昧才打电话来知会一声。

吴希珊笑着对电话那头说:“我和郑哥只是同事关系,我的性格像男孩一样,跟公司的人都是这么说话,请嫂子不要介意。”

吴希珊嘴里这样说,眼泪却顺着眼角滑落,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第三者。

徐丽也很大度,还邀请吴希珊来新乡做客,吴希珊笑着答应,两人结束了通话,吴希珊大哭了一场,决定斩断跟郑桐的关系。

郑桐从新乡回到济南发现吴希珊总是躲着自己,从吴希珊的朋友处得知事情的始末,郑桐默默接受了这个结果,不再对吴希珊死缠烂打,如果事情就此结束,两人都能迷途知返,事情也不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一个月后的一天夜里,烂醉的郑桐来到吴希珊家门外,在门外敲了半个小时的门祈求吴希珊的原谅,没想到吴希珊被郑桐痛苦的悔过感动打开了门,在郑桐声泪俱下的忏悔下两人又在一起。

郑桐坦白了自己和徐丽的关系,他和徐丽都是农村出身,两人没打结婚证生下了两个孩子,两人之间的羁绊只有孩子根本没有爱,答应吴希珊等到时机成熟就跟徐丽分开,吴希珊被郑桐打动,心甘情愿做起小三,吴希珊多次提出跟郑桐结婚,郑桐还是以时机尚未成熟敷衍。

经过此事徐丽对郑桐看得越来越紧,每到节假日郑桐不能回家,徐丽就会带着孩子来济南与郑桐团聚,每次看到郑桐和徐丽在一起吴希珊都非常痛苦。

五一小长假徐丽再次带着孩子来到济南,恰逢吴希珊的父亲检查出得了直肠癌,吴希珊所有休息的时间几乎都在医院照顾父亲,想到徐丽和郑桐快活的模样,吴希珊忍无可忍,她不想和别人分享一个男人,她觉得是徐丽夺走了自己的爱人,衍生出一个“报复”的想法。

五一小长假结束后,她去了一趟新乡,在铁路旅馆开了一个房间,给徐丽打电话告诉她有一个快递让她来旅馆自提,徐丽第二天一早便来到铁路旅馆拿快递,没想到等待她的却是冰冷的铁锤,徐丽来到指定房间,吴希珊趁着徐丽拆快递间隙,拿起事先准备好的铁锤朝徐丽的头上砸去,将徐丽当场砸死后离开新乡回到济南,回到济南后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她只觉得再也没有人能把郑桐抢走。只是她不知道旅馆的监控已经拍下了她的脸。

不到一个星期民警便找上门将冰冷的手铐铐在吴希珊的手上,那一刻她知道一切都完了。

吴希珊交代了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判处吴希珊死刑,在临刑前几个小时,记者丁瑜采访了吴希珊,直到这个时候吴希珊还是认为是徐丽夺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当丁瑜提出徐丽的两个孩子从她行凶的那一刻就永远失去了母亲时,吴希珊哭了。

丁瑜再问起到底是谁夺走了谁的爱情?吴希珊才说出是自己抢走了徐丽的爱情,还夺走了她的生命,让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了母亲。

当丁瑜问道,“你杀死了郑桐孩子的母亲,你觉得她现在还爱你吗?”

“不爱了!”

丁瑜叹息地摇摇头结束了访问,目送着吴希珊被法警带走。

行刑当日,吴希珊的家人和郑桐都没有出现。吴希珊因为自己盲目、偏激的思想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吴希珊离开了,郑桐和两个孩子的生活还得继续,不知道郑桐心里作何感想,有人同情他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也有人指责他朝三暮四害了两个女人和两个孩子。

整个案子颠覆了我的三观,除了叹息之外,不知该如何评价,不知各位看官看完之后是什么感觉?

曾看过一句话:平时总强调自己最讨厌什么样的人,往往自己就是那样的人。现在看来这句话真有一定的道理。

有什么好看的漫画?

没问题,今天来聊一部人设还行,但性格奇葩的漫画。

这个主角,是个变态——

漫画作者是古屋兔丸,说起这位仁兄,

他的漫画一向诡谲扭曲,却总让人欲罢不能。

那么今天阿政就向大家安利一发古屋老师的这部佳作漫画——

《想被女子高中生杀掉》

手感软软的⁄(⁄ ⁄•⁄ω⁄•⁄ ⁄)⁄

直击现代人完全扭曲的爱情表现,心理悬疑剧就此开始

Action!

我们的男主——东山春人

一位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高中教师——

心里却拥有一个奇怪的愿望,

那就是,

被女高中生杀死——

确切的来说,是想被女高中生掐死——

纤细的手腕,颤抖着,紧紧的掐住我的脖子——

在女孩的手中,挣扎,沉浸在这痛苦之中

不管怎么挣扎,女孩也不会松手——

这男主地地道道的是一个大M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男主这样的妄想从没有停止过,

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上班的路上,男主已经在妄想中被几十个女孩子杀掉了

而且这种妄想也成了男主的YY素材——

这令男主痛苦不已

后来男主通过翻看资料,知道自己这是一种病,

是一种通过想象自己被杀而获得xing兴奋的怪癖,

“恐惧xing癖”——

知道真相的男主,总感觉自己得到了某种救赎,

自己的欲望是有学名的。

我不是变态——

既然这种妄想已经被定名了,“恐惧xing癖”,

那么除了我,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像我一样的人吧

随后的一段时间,男主的脑子里想的都是这个,感觉大街上的人都可能像自己一样吧——

但是随之而来的便是更多的疑问,

我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欲望?

我既没有什么重大事故,也没有什么心理阴影,也没受过巨大的刺激——

男主便对这种心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大学研学了心理学,并立志成为一名临床心理咨询师,

但随着对自己这种心理更加深入的调查,

男主的目标也是越来越明确了。

相比于「想被可爱的女孩子杀掉」这种暧昧的想法

男主更希望被「女高中生杀掉」——

随后男主改变了志愿,

为了自己的梦想,

为了被女高中生杀死

男主拿到了地理,历史,公民科的初高中一类执照,

去当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沐浴在花丛中,

并申请来到了这所重点高中,二鹰高中——

随后,男主遇见了她,这个可爱的女生——

1年3班的佐佐木真帆——

这个可爱的女高中生能帮老师完成他的梦想吗?

下面是男主的YY,还是真实发生了呢?

不过,另一方面

佐佐木真帆的朋友苍

一个拥有特异功能的人——

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主要表现就是性格孤僻,沟通障碍,反应迟缓)

但她的听力十分发达,可以通过耳膜预测到地震——

在见到男主的第一眼时,苍就说男主是一个可怕的人——

那,拥有特异功能的苍

又在惧怕男主这个“普通人”身上的什么呢?

而后在男主顺利的接近了佐佐木真帆后,

将实施自己计划之时,又出现的这个人——

她似乎认识男主,

在教学楼里面偶遇,张口便叫出了男主的名字——

她又知道男主些什么秘密呢?

还有可爱的女高中生佐佐木真帆,

在一次野外郊游中,佐佐木真帆无意间知道男主曾经是心理学专家

随后便心想“是不是能够接受我的一切呢...”——

那,她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古屋兔丸老师真是厉害,这一重接一重的谜题,让人应接不暇,

显然,要想找到谜题的答案,就要随着兔丸老师的故事,慢慢找出线索,层层剖析

来探寻出那最终的问题

男主被女高中生杀死的“梦想”实现了吗?

瑶姬帮助大禹治水主要内容?

瑶姬是西天王母的小女儿,住在天上的瑶池宫里。她自幼跟三元仙君学道,有一身变化无穷的仙术。后来,她被封为云华夫人,专司教导仙童玉女之职。

瑶姬喜欢游玩。一日,她来到巫山上空,不禁为其秀美的景色吸引。不料,有十二条蛟龙正在此兴风作浪,使当地云雨茫茫。瑶姬决心为人间除去恶龙。于是她手指蛟龙,施展法术。但闻惊雷滚滚,地动山摇。风平浪静后,十二条蛟龙已然化作了十二座大山。

神女瑶姬的传说 助大禹治水成功

这十二座大山堵住了巫峡,壅塞了长江,四周汪洋一片。为了治理水患,人间司职治水的大禹赶到此地。然而,这里山势高,水势急,治水十分不容易。大禹日夜忧愁。

瑶姬为大禹治水的精神所感动,便派侍女传授给他一些法术,同时,还派六位侍臣,施展仙术,疏导了三峡水道,让洪水畅通东海。大禹十分感谢神女瑶姬的帮助,就登上巫山,当面致谢。

大禹上到巫山之顶,见到了在游龙、彩凤、白鹤等簇拥下的瑶姬。瑶姬说:"你治水有功,但还要懂得天地间事物变化的道理。"说完,又赠予大禹一部治水用的黄绫宝卷。大禹得了天书,拜谢而去。

水患治理后,瑶姬继续留在巫山过她的神仙日子。她喜欢变幻成一座秀丽挺拔的山峰,长久的伫立在巫山上观看日出日落,欣赏这美景。她的侍从也化作了一座座山峰,静静的守卫在神女的身旁。

至今,在今天四川巫山一带,还流传着由瑶姬幻化的神女峰的传说。当地百姓尊称瑶姬为"妙用真人",还在飞凤峰山麓,为她修建了一座凝真观(即神女庙)。山腰上的一块平台,即神女向夏禹授书的授书台。

你知道哪几种中国古代的酷刑?

这个问题有点瘆人,但又真的很吸引人,很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中,行刑的方法也算得上有点“文化”的味道——就是有点血腥!

我试着来说说,尽量把这问题说得轻松点、温和点,不让大家感到恐怖。

醢 (hǎi),又名菹醢(zū hǎi)——把人杀死后剁成肉酱。

如果我说这种残酷的刑罚,很多成年人是不知道或者完全不了解的,估计会得到很多赞成;

如果我说这种残酷的刑罚,很多少年儿童是不陌生的或者是知道一点的,大家应该会很吃惊吧?

为什么?

因为现在的小孩子们,十有八九都会接受国学启蒙教育,在他们摇头晃脑背诵的《笠翁对韵.四支》中,就有:

菹对醢,赋对诗。

点漆对描脂。

璠簪对珠履,剑客对琴师。

沽酒价,买山资。

国色对仙姿。

晚霞明似锦,春雨细如丝。

柳绊长堤千万树,花横野寺两三枝。

紫盖黄旗,天象预占江左地;

青袍白马,童谣终应寿阳儿。

菹在这里当“酸菜、腌菜”的意思来用,醢在这里当“肉酱”的意思来用。但是这两个字不是常用字啊,很少有人会一眼认出,那就查字典呗,一查可不就看到了,原来这两个字不仅仅是指肉菜的意思,还是古代的酷刑啊!

所以,无须讳言这些“血腥的文化”,大可以作为一种业余知识了解一下。

我最先看到遭受这种酷刑的人,是在我小时候偷看爷爷的藏书《封神演义》中看到的。这个人是商周交替之际的伯邑考——周文王姬昌的大儿子、周武王姬发的哥哥。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

这其中的“西伯拘而演《周易》”,背后的故事就有“伯邑考被剁成肉酱”。不止于此,剁成肉酱后还被做成“肉羹”,逼着西伯(就是周文王姬昌)吃下去。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周文王因为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很好,声望非常高,“天下三分、其二归周”,威胁到了商汤的统治,这引起了商纣王的警觉,于是就把周文王拘禁在羑(yǒu)里。

文王在被拘禁的这段时间里,自己并没有闲着,而是把上古伏羲氏开创的“八卦先天易”,悉心研究,最终演绎成六十四卦,并且流传下来,被人们称为《周易》。这就是“西伯拘而演周易”。

文王被拘禁,西周国内也不能就这么等下去呀,要想方设法把文王接回国,于是文王的大儿子伯邑考就带着“宝物(贿赂品)”,来到成汤的都城朝哥(今天的河南淇县),希望能贿赂纣王,进而把自己的父亲救回去。

但是这次朝哥之行,虽然救回了父亲文王,却也丢了自己的性命,被“醢”了!

当时伯邑考应该属于“小鲜肉”,非常水灵,这就吸引了纣王的老婆妲己的春心萌动。但是伯邑考是正人君子,没有理会妲己的勾引,这让妲己恼羞成怒,用诡计让纣王把伯邑考杀了。

仅仅杀了伯邑考还不解恨,纣王还把伯邑考剁成肉酱,做成肉羹,让人送给文王吃,用以试探文王是不是真的“圣人”。其背后的逻辑是“圣人一定不会吃自己的孩子”——好笑不好笑?

文王已经从卦象上推断出自己的儿子被纣王杀了,纣王派人送来的肉羹就是自己儿子的肉做的。但是文王含泪把这肉羹吃下去,骗过了纣王,再加上其它方面的工作,纣王终于放了文王。

文王在回到自己的国土界后,一下子就承受不住了,失子的心痛、吃子的悔恨交织在一起,让他连吐三口, 吐出三只小白兔,这三只小白兔就是伯邑考三魂所化,它们跑向文王的住处,拜见文王的夫人和母亲。之后,它们被清福神柏鉴接引到封神台。

姜子牙代玉虚元始天尊封神时,念伯邑考的忠孝之心,封他为中天北极紫微大帝,命为尊贵之神。

中天北极紫薇大帝

“醢”这种刑,是非常残酷的,它不是仅把人弄死这么简单,还要让人“死无全尸”!

而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对身体的完整性是非常看重的,即使是死了也追求“全尸”。

“醢”就有在人死后也得追加刑罚的意味,也就是“死了也不让他安生”!所以说它够残酷。

历史上有记载的受到“醢”刑的“名人”:

孔门七十二贤人中的子路,他是因为参与了卫国的政变,被当做乱臣,砍成肉泥。孔子听闻后极为悲痛,于是就将家中的肉酱倒掉,不再食用。子路

汉初三大名将(韩信、英布、彭越)之一的梁王彭越。这个事情在《史记.黥布列传》中有记载:“夏,汉诛粱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看到没有,刘邦也是个狠人,他学着商纣的做法,不仅把彭越剁成肉酱,还把这肉酱当作赏赐品,送给其他的王侯。这哪里是赏赐,这分明是恐吓——这就是和我作对的下场。彭越

范疆、张达,这两人是三国蜀汉佞臣,他们曾被张飞鞭笞羞辱,怀恨在心,合谋杀害了张飞。后来被张飞的儿子张苞抓到,处以醢刑磔(zhé )——把肢体分裂

“磔”字本来不是用于人的,古代人们在祭祀的时候,会肢解牺牲,分裂祭神,以除不祥,这叫磔禳,杀牲以祭神就叫“磔”。

后来,取“肢解”这个意思,把“磔”引申为一种对人的最为惨烈的酷刑,也就是分尸。

所以说“磔”这种刑罚脱胎于祭祀。

人们习惯把砍头、腰斩、枭首、弃市这类杀死犯人的刑罚称为“磔刑”,再后来,又渐渐演化出“磔裂(车裂人体)”、“磔诛(凌迟处死)”。

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或者牛,分别向五个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被处车裂刑罚的人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商鞅。不过商鞅幸运的是,他不是活着被车裂的,他是战败身死之后,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的,避免了被活生生撕碎的痛苦。

商鞅

还有很多被“车裂”的名人,比如:吴起、苏秦、嫪毐(lào ǎi)等等。

吴起的“被车裂”同商鞅一样,也是在身死之后。吴起是大军事家,一生“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曾先后辅佐魏国、楚国。在楚国的时候,因为他的“变法”触犯了权贵们的利益,权贵们必欲除之而后快。楚悼王去世时,吴起前去吊丧,被心怀不满的楚国贵族们用箭射伤。他用楚王的尸体作掩护,也没能逃脱被射杀的后果。要知道,按照楚国法律的规定,“丽兵于王尸者”,将被诛灭三族。但就这样也没有阻止这些人射杀吴起,可见弄死吴起的决心有多坚决。 吴起被射杀后,他的尸身被处以车裂肢解之刑。吴起

苏秦的“被车裂”应该说是他自己主动要求的,他当时被人刺杀了,虽重伤但未死。苏秦主动要求齐王以“苏秦是奸细”为名,将他车裂于市,并悬赏行刺之人以使贼人出现。齐王照计行事,捉到了刺杀苏秦的凶手,并杀了凶手为苏秦报了仇。

吴起和苏秦都是有才、有能、有胆、有识,可以改变历史进程的大神。他们被“车裂”,可以说是这种刑罚的“光荣”。

嫪毐,这哥们被车裂,可以说是这种刑罚的“耻辱”。只因为这哥们走的是旁门左道,凭“异能”被人称为“轮哥”。大家都戏称,别人的车裂是“五马分尸”,而这哥们得用“六马分尸”才行。哈哈哈哈……嫪毐

扯远了,回到主题上来。

再来看看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的处刑方式很残忍,大致是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让犯人在极度疼痛中,慢慢死去。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

凌迟是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可能是割十六刀,也可能是割三十二刀、六十四刀、三百六十刀,还有可能是数千刀,总之是“力气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

因为过于残忍,所以不是罪大恶极,一般都不会被凌迟。

哪些罪是罪大恶极呢?以《大明律》作参考,大约可以表达为: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而实际上,遭受凌迟之刑的人,也并不全是大奸大恶之辈,有很多人或多或少是因为触碰了统治者的利益,而被当成了牺牲品,成了帝王立威震慑的工具。

历史上被处以凌迟的名人非常多,其中以宋、元、明、清之际为最。

《水浒传》里的王婆,被凌迟120刀;《感天动地窦娥冤》中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凌迟120刀处死;明初名臣方孝孺,因为拒不为朱棣起草即位诏书,被朱棣下令“磔诸市”并被诛十族,此处的“磔”便是凌迟;明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崇祯时进士郑鄤两人均被“寸磔”,也就是凌迟,据传刘瑾被割了3357刀,郑鄤被割了3600刀。明末名将袁崇焕,袁崇焕被整整割了3543刀,大约有近万人抢到了崇焕之肉而生食之,并以此炫耀为能事。太平天国名将石达开兵败大渡河,为救部下性命,坦然引颈受戮(凌迟)。行刑之际,石达开大义凛然,毫无惧色,身受千刀万剐而不吭一声。围观百姓无不落泪,连清军士兵也为之折服,可谓一时人杰。方孝孺

袁崇焕

石达开

新中国成立之后唯一受凌迟之刑的是汉奸张百奎,此事在《巨鹿县志》1993版上有记载:

张百奎先是投靠日本人,抗战胜利后又投靠蒋介石,他亲手及亲自下令杀害共产党干部28人、党员7人、抗日战士27人、群众74人,被人们形容为“六亲不认,畜牲不如”。

解放后,潜逃隐藏在上海的一个杂货店里的张百奎被抓捕归案后,押回巨鹿县审判。

前往审判现场控告张百奎的群众成群结队,个个苦大仇深,他们一致要求要将张百奎千刀万剐,不能让其“好死”。

可是“千刀万剐”的刑罚早已废止,我党更是严令禁止使用——不管犯人的罪恶多大,执行死刑只能枪毙,不许使用刀砍、绞架、凌迟等酷刑。

经过审判,张百奎被判处极刑,立即执行死刑。

枪决张百奎的行刑人员枪打偏了(故意的?),子弹从张百奎的裤裆处穿过,政府人员一撤离,民兵将刑场围了起来,现场的大喇叭传出维持秩序的声音:

“大家不要挤,一个个站好队!现在宣布一条纪律:在拉张百奎时,一律先从下往上的拉,每人限拉一两肉!”

排队等着剐张百奎的队伍足足有一千米长,连张百奎的亲戚也在队伍之中,足见其民愤有多大。愤怒的群众纷纷用自带的刀子剐了他,张百奎每被拉一刀,身子就像麻花一样扭动,当他双腿的肉被拉去半截的时候,他就一命呜呼了。

上面讲的“醢”和“磔”都是把人弄死的刑法,也有虽不弄死人但也非常残酷的刑法。

比如:墨、劓、剕、宫等等,这些刑法看似没把人的肉体直接弄死,但是对人进行了精神上的打击,或击垮人的意志,或让人“社死”,让这些受刑之人“生不如死”。

墨刑,也叫黥(qíng)刑,就是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以后再也擦洗不掉,以此表示犯罪的标志。汉初三大名将(韩信、英布、彭越)之一的英布,就是受过黥刑的,所以又被叫做黥布。劓(yì)刑,就是割鼻子,把鼻子割掉了,再美貌的容颜也毁了。这在没有整容技术的古代,可以说是判处了一个人在容貌上的“死刑”。受过这种刑的人,大家肯定都会想到同一个人“哈迷蚩”,对《说岳全传》里的人物。剕(fè)刑、刖[yuè]刑、膑刑。古时“剕”和“刖”的意思相同,就是断足(砍去双脚),而“膑”是挖去膝盖骨。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军事家孙膑受到的刑罚就是膑刑。孙膑

宫刑,就是阉割,这个估计大家都知道。“欲练神功,挥刀自宫”,这是修炼《葵花宝典》的不二法门。但是作为一种刑罚,这真的是非常侮辱人格的处罚。“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司马迁就受到过“宫刑”的刑罚,好在司马迁的心理够强大,才给我们留下了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司马迁

还有很多刑法,我们可以从文学作品中了解到:

比如“请君入瓮”,大约应该是准备把犯人活活煮了。来俊臣摆了同事周兴一道的同时,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成语典故;

比如“点天灯”,大约是把人当成“蜡烛”,活活烧死。《三国演义》中董卓被王允设计杀死之后就被点了天灯;

比如“梳洗”,这个可不是梳妆打扮,而是指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比如“金瓜击顶”、炮烙(páo luò)、虿盆(chài pén)、抽肠、骑木驴、剥皮……

有兴趣大家可以自行去了解,我就不再细述了。这种东西看多了,会影响心情的愉悦程度,建议大家不要沉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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