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叔叔别这样,印度17岁女孩在公务员考场遭12名男子侵犯
高官叔叔别这样,印度17岁女孩在公务员考场遭12名男子侵犯?
近日,《印度斯坦时报》披露印度发生一件光天化日之下轮奸高二女生的无耻行为,目前,警方已逮捕8名犯罪嫌疑人,另4名还在潜逃之中。
事件的起因:17岁高二女生去市内一所大学见男友,刚聊只言片语,旁边突然冲出12名大学生模样的男生对她男友拳打脚踢,打到求饶为止。而17岁的女生却被12名男大学生掳走,直奔考试中心大楼的一间空考场扒光女生衣服轮奸,女生大喊救命,奇怪的是无一人听见。
在大学校园举行2020年北方邦公务员考试无人听到女生哭叫声。监考男女生考试竟然是选派一名保安坐阵,这个漏洞也太离谱了。
当12名男大学生对17岁女生侵犯完事后还抢走女生身上的2000卢比(折合人民币是183元)。12名男大学生临走时还威胁女生不要把事捅出去,就把拍的视频传上网络,让她名节受损。
由于女生受到侵犯,单独一个人在空考场哭泣,被巡逻的警察发现并带她回警局,她所受的伤害向警方坦白一切。经过警方调查锁定,侵犯女生的是12名理工学院的大二男学生。
印度女性社会低下,受男性侵犯频繁,法律对男性判罚太轻,才会滋养强奸案升级。无论是社会,还是大学校园,只要有女性的场所,强奸犯罪就不会停止。
印度是强奸大国,一年强奸案有3万起,平均每天有95人受到侵犯。穷人家庭女性很难嫁出去,嫁不出去的女性就成了色狼的泄欲对象。所以说女性独自外出是很危险的。就跟17岁高二女生一样,去找男友说话就被另外12名理工男大学生侵犯了。印度确实社会治安很令人堪忧,女性未能得到优先保护,真的很悲哀!
你知道嫖娼的法律后果及后续影响吗?
列举三个真实案例:分别是看似不太要紧的嫖娼行为,但却导致三种不同的恶劣后果。随便一种后果都是致命的。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更有可能影响自己下一代的一辈子!
不可否认,性对雄性有着非同一般的诱惑力。在醉酒等特殊状态下诱惑力成倍增加。致命诱惑力的后果就是会让人短时间失去理智。做出一些追悔莫及的行为。并且最终一辈子都在饮自己酿下的这一杯苦酒!
最有说服力的不是生涩的法律条文,而是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最直观的体现方式就是典型案例。生动且真实地诠释着法律的规定。更能够让我们有足够的直接的感官教育。让我们体会到真实的追悔莫及!
(被抓时赤身裸体的尴尬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典型真实案例一、嫖娼后丢失体面又收入稳定的工作:一、简要案情:
黄某某,男,35岁,凭借着读书时期的勤奋学习。考入了某高等学府。大学毕业后,因为对于专业的刻苦学习。很顺利地就职于福建某光学公司。入职后很快成为公司技术骨干。凭借自己不错的情商。几年后就爬至公司管理层。年薪丰厚,娶妻生子后,成为人人羡慕的对象
该黄与公司在2014年11月11日建立劳动关系。2018年1月1日双方再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异常事由,自动续签!黄某从事某管理层的高管岗位。
公司《员工手册》系2001年制定,该手册第十章第十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员工连续无故旷工5日(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无故旷工15日(含)以上者。
(员工手册是很多公司管理的方法之一)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8日期间,黄某某因嫖娼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决定处以行政拘留15天。黄某某被拘留期间,并未向公司正式请假。仅仅是委托妻子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公司领导,自己被拘留期间不能上班了。具体被拘留事由等均未告知公司领导。
2019年6月10日,公司向其工会作出《申请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黄某某于5月24日晚临时以短信的形式向公司领导请假,声称其被拘留无法上班。领导依据实际生产任务情况向黄某某短信回复无法准假。在公司未准假的情况下,黄某某至今未到岗,严重影响了公司生产进度,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系旷工。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拟给予黄某某开除处分。现将上述情况告知工会并请工会研究处理。2019年6月11日,公司工会在该报告上写明“同意开除”并加盖工会章。
2019年6月15日,黄某某到公司上班时,公司口头告知黄某某,因其无故旷工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已经被开除了,并向黄某某送达书面开除决定。
(旷工开除的规定)二、申请劳动仲裁结果:
黄某某对公司的开除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43519.6元。
公司又对裁决不服,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黄某某支付经济赔偿金43519.6元。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黄某某旷工,如果公司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已经足以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公司也应该运用规范的解除程序,解除与黄某某的劳动关系。但公司提交的证据既不能证明其《员工手册》的制定和运用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不能证明其工会的成立过程符合民主议定程序,因此,其依据《员工手册》及工会作出的开除决定,作为解除与黄某某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不予认可。
(案例认定嫖娼处罚决定)三、一审判决结果:
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鉴于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口头告知黄某某,因其无故旷工,已经被开除。同时,黄某某也未再到公司上班,据此,一审法院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6月10日实际解除。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向黄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3519.6元。
公司不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向法院提交福州金山投资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公司工会接收高温补贴的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福州市总工会向公司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的荣誉牌匾照片,共同证明公司工会系依法成立并接受上级工会的管理。
(公司工会的职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某某仅仅发送一条短信以被拘留为由向公司申请请假十五天,并未告知公司拘留性质、拘留原因、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供核实,公司未予准许其请假申请并无不当。不予计算周六、周日,2019年5月24日起至该月30日,黄某某旷工5天;至6月15日黄某某出现在公司,其旷工天数达到16天,且始终未向公司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黄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旷工)公司已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并于2019年6月15日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告知黄某某,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19年6月15日解除。公司系依法解除与黄某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无需向黄某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二审裁定结果: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黄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依照规定,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43519.6元。
(案例二审裁定结果)四、小结:
以上案例是公司普通员工嫖娼被拘留后认定旷工被辞退。依据的是《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如果是国企或者公务员,那么后果就更严重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公职人员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可以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将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参加组织卖淫嫖娼等违法色情活动的;
稳定的工作丢了,意味着自己的饭碗被自己打翻了!虽然可以重新就业,但是自己已经付出了几年的努力就会白费了。一旦公职人员被开除,重新就业的范围将会缩小很多很多!
(纪律处分条例)典型真实案例二、嫖娼后染病郁郁终生:一、简要案情:
在上海某高校攻读国际贸易硕士学位的林峰(化名),精通三国语言,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就已被几家大公司“盯”上了。凭借自己的天赋加努力换来的是人人羡慕的目光。但是一直忙于学习的林峰交际能力较差。林峰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这个问题。
日常工作生活中,林峰也在有意识地培训自己。暂时的将自己的重心放在人际交往上来了。临近毕业了,林峰接收到很多公司的实习邀请。经过仔细甄别后,林峰选择了其中的几家公司。并且在实习过程中,林峰也有意识地主动请求参与公司的对外对接工作。目的就是培训自己的交际能力!
(当前社会对一个人的交际能力越来越重视)但是在一次到山东的实习经历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实习期间的某一天,得知公司有出差对接的事项,林枫第一时间跟领导请求接手这次出差任务。到达目的地之后,简单地安顿好自己。林峰便开始与对方公司对接。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对方公司也很客气地留餐。因为是林峰一个人出差。觥筹交错中林峰也喝了不少酒。酒席散后,林峰婉拒了对方送行的好意。
一个人按照记忆中的路往回走。一路走一路欣赏夜景,顺便散散酒气。回酒店的有一截路是比较昏暗的一条小路。路边有好几个门面透出来的灯光是那暧昧的粉色。林峰虽然没有交往过女朋友,但是大学里也听寝室的哥们聊过,知道这是按摩房。酒后的林峰有些好奇的往门面房里看了几眼,映入眼帘的是穿着暴露,白花花的晃的林峰更加头晕了。
(暧昧的粉色红灯区)想到自己现在身处几百公里外的异乡,没有熟人。林峰在酒精的怂恿下,打算去体验体验这按摩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峰来到一家发廊洗头,酒后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的林峰,经过失足妇女的挑逗,已经毫无控制自己的能力了,干了出格的事。这一次的经历,给一向老实本分的林峰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酒醒后的他一直都无法原谅自己的过错。认为自己犯了大错!
不久后,林峰感到下身不适,联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非常害怕被染上性病,遂前往当地一家广告做得很火的性病治疗机构诊治,一位专家为其“精心”检查后告知:他的支原体、衣原体均受到感染,得了性病。
(让人谈之变色的性病)专家“语重心长”地说,这种病非常严重,必须抓紧治疗,如果治疗不当,不但断不了根,还会影响以后的生育。专家的话更进一步地刺激了林峰那原本就绷紧的神经!在专家的“忠告”下,林峰坚持治疗,但是几次检查下来,这一顽疾还是未见好转。无奈的林峰回到了上海,找了一家正规大医院治疗,但医生检查后,发现林峰此时根本没有性病,长期受性病困扰的林峰怎么也不相信这一事实,便又找了几家声望较高的医院检查,结果还是如此。
前不久,林峰又来到了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皮肤病门诊部检查,当医生把支原体、衣原体为阴性这一结果告诉他时,他疑惑地问,这么难治的病怎么可能治好呢?医生对他看病的前因后果详细了解后,发现,此时的林峰心理上已经出现了问题,为此,该门诊部负责心理咨询的医生耐心地开导他,希望他能相信科学的诊断,但是,几次开导下来,林峰还是未能走出性病的困扰,反而受其影响而精神越加萎靡。
最终,无法自拔的林峰被家人送进了南京脑科医院,医生诊断他患了强迫症。病情越来越严重的林峰只能休学,停止实习生活。住进了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精神干预康复治疗......
(精神障碍的强迫症)林峰如果第一次找了规范的医院诊治,且医生实事求是地告诉其病情,则根本不会出现这样的后果。这种由于医务人员的行为,造成病人精神方面疾患的病例在他所在的门诊部并不鲜见。
因此,再次提醒广大患者,性病首诊至关重要,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切莫轻信广告,尤其是一些医疗机构所谓的免费检查,以免对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目前为止,除了艾滋病,其它任何性病都是可治愈的,性病患者不要受不正规医疗机构的蒙骗,掉进性病治不好的“泥沼”,不能自拔。
(很多所谓的专业医院都是坑)二、小结:
此案例是怀疑自己得性病之后郁郁不得解心结,最终导致精神心理疾病。即便是治疗好了,也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更有甚者是嫖娼过后,明确得知自己被传染,久而久之心理扭曲后的报复杀人案件,或者自暴自弃的恶意、故意将性病传染给他人,达到报复社会、报复他人的目的。
(传播性病罪)典型真实案例三、嫖娼后因醉酒等特殊原因构成犯罪:一、简要案情:
王某至今不婚,家境殷实的王某独自创业。生意也还不错。收入比较稳定。但是王某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喜欢嫖娼。如果碰到了特别喜欢某个失足女,就会来个包夜。王某最近通过网络认识了号称大三学生的朱某(女,25岁)。通过一次快餐式300元的性交易,王某觉得朱某不错,两人约定周末来一次包夜,价格2000元,约定发生性关系次数不限。约定时间到了,王某和朱某开了房间,期间双方一共发生了三次性关系。之后朱某很累,正要睡去。(包夜协议无任何法律效力)王某却不依不饶,说你既然包夜,就应当配合我发生性关系。朱某有些气愤!认为自己已经配合王某三次了,人已经很累了。王某依然不依不饶。朱某当即表示反对,不愿意继续发生关系。王某依仗自己事先有约定,不限次数。不顾朱某的反抗,强行与朱某发生了第四次性关系。朱某实在被王某折磨得没法忍受,于是报警告王某强奸自己。王某拿出了自己和朱某的聊天记录,气愤地说道: 说好的包夜,我不是强奸,我只是嫖娼而已,不要欺负我不懂法律!(自认为懂法的王某)二、案件分析认定: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有效力么?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8条之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符合公序良俗的性关系应当建立在纯洁的爱慕之情,以婚姻为基础。出轨、一夜情、嫖娼等性关系都是社会共同道德应当谴责的行为。而以金钱和性关系进行交换的卖淫嫖娼行为不但是违背了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所以说此协议不受《民法典》的保护,当然的无效力!(公序良俗的定义)2、根据《合同法》第52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王某和朱某约定发生性关系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卖淫嫖娼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卖淫嫖娼的,应当给予拘留或者罚款。因此王某和朱某从事卖淫嫖娼的行为本身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了法律。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的建立在不但违法,而且还违背公序良俗,是《合同法》第 52条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一,所以二人的协议自始无效!(合同法)三、王某第4次和朱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么?根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上面已经论述,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在法律是无效的,自始无效。什么是自始无效:就是这个协议从来没有出现过,双方均没有遵守协议的义务。既然没有法定义务,那么朱某就拥有自己身心自由的完全权利。但是,前三次朱某自愿认可包夜协议,自愿和王某发生性关系,两人属于以金钱交换性行为的违法行为,并不是刑法规制的范畴。王某第4次和朱某发生性关系,手段明显是强迫,其违背了朱某的意志,更是侵害了朱某对于性的自主决定权。所以说本案例中的王某构成强奸罪毫无疑问。但是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特殊性,朱某对于强奸罪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可以对王某从轻处罚。(王某的第四次构成强奸罪)四、小结:
一般性的嫖娼行为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对象,不属于刑事规范的范畴。但是一旦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妇女非自愿,就有极大可能构成强奸罪。一旦构成强奸罪,起步刑非常高,起步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这笔账无论是怎么算,都是划不来的。此种情况下,花钱又要坐牢!亏钱的同时搭上了自己的青春。更是直接害了自己的下一代!
(坑害了下一代人的政审)写在最后:不管是工作受影响还是人身自由受限制亦或是声誉毁于一旦,后果都是我们很难承受的。一旦被传染性病,那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种憋屈劲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久而久之心理就会出现畸形的变化。最终的结果就是精神异常!
即便是我们自己抗住了内心的煎熬,还有一重打击在后面。而且是重拳锤击。一旦因为嫖娼的违法行为发展到了犯罪行为的时候,不光是自己坐牢。更是直接连累了自己的下一代人。这个代价就有些更加的难以承受了!
忍一时一辈子风平浪静!有些欲望是可以通过其它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排解。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最不合理,代价最大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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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强奸主要发生在熟人、朋友之间,它有2大特征导致远比强奸可怕得多,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大家不要不信。
强奸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主要是指在女性不愿意、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换句话说强奸是在违背了女性的意愿下发生的性行为。
所以国家对强奸罪的惩罚非常严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正是因为强奸犯罪的违法成本太高,所以我们国家的强奸率一直非常低,然而总有些人喜欢钻法律的空子。
近些年,强奸率下降了,但“灰色强奸”却逐渐蔓延,无数女性深受其害而不敢声张。
那么什么叫灰色强奸呢?与强奸有什么区别?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小丽大学毕业之后入职了一家公司,新公司对员工培训非常看重,特意为每个新员工配置一个老员工作为导师,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节奏。
小丽的导师是一个30多岁的大叔,不仅长相帅气、工作能力出色,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暖男,对小丽的工作和生活都非常关心,比如有时候小丽饿了还会给她买早餐,要不是因为大叔早已经结婚生子,小丽甚至已经大叔想追求她呢?
遇到如此优秀的导师,小丽自然投桃报李,及时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不说,还经常给导师买个早餐,偶尔周末请导师吃顿饭,两人相处非常愉悦。
一天周五下班之后,导师按照惯例邀请小丽去喝咖啡,小丽没有多想就应邀前往。
然而在咖啡馆导师开始对小丽有了异常亲密的行为,比如摸她的肩膀、头发,甚至手。小丽虽然感觉不合适,但出于礼貌并没有马上制止,然而这反而助长了导师的进一步行为。随后,导师在小丽耳边说小丽马上就面临转正,但按照公司规定要有20%的淘汰率,小丽虽然工作很优秀,但谁也不知道公司到底会刷掉谁。
小丽听到这有些慌了,连忙问应该怎么才能确保100%转正,然而这时候导师反而买起了关子说“咖啡馆太吵了,还是去宾馆详聊吧”。
小丽有些迟疑,但想到导师平时对自己确实不错,而且导致毕竟已经结婚成家,应该对自己不会有什么想法,再想到自己可能会转正失败,顿时把所有的疑虑都抛到脑后,跟着导师就去了一家宾馆。
而到了宾馆关起门之后,导师终于摊牌,提出想和小丽发生关系,当然作为补偿可以为她申请提前转正。
小丽十分愤怒,但又怕惹恼导师以后没法转正,被公司扫地出门,于是半推半就之后就被迫发生了关系。
事后小丽委屈地想哭,想到自己受到的委屈,她甚至想报警,但一方面顾及自己的名声,另一方面她想到几天后自己确实提前转正,她又迷茫不知道自己这到底算不算强奸,还是利益交换?
所以最终这件事被小丽压在自己的心底。谁也没有说,谁也不敢说,但小丽自己却始终走不出自己的心里阴影,最后甚至患上了抑郁症,让人叹息。
但我想说,小丽其实咎由自取,因为在整个被侵害的过程中,她有多次拒绝的机会,但是都没有拒绝,最终落入了别人精心布置的陷阱中,反而认为是自己主动走进的陷阱而不认为是被人的过错,这就是典型的灰色强奸。
所谓灰色强奸,指的是游走在正常的性关系和强奸之间的灰色地带,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被侵害人也很难分得清自己是不是被强奸。
因为灰色强奸的过程很隐秘,一般发生在熟人、朋友之间,很难觉察和分得清到底是正常性关系还是强奸。
然而正是因为灰色强奸极高的隐秘性,再加上熟人作案,很多时候,受侵害人即使被强奸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再加上估计自己的名声,所以大多选择忍气吞声,一个人承担下所有的后果,却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让人唏嘘不已。
这就是灰色强奸比强奸的可怕之处,由于发生在熟人、朋友之间,加上中间可能存在利益交换,所以被侵害者在被侵害的过程中往往显得犹豫不决,半推半就中被迫发生了关系。
之后出于自己及侵害者名声考虑,往往不会选择报警,最后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更进一步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导致更多的人女性受到伤害。
如何避免灰色强奸正是因为灰色强奸如此可怕,所以女性朋友们一定要注意在生活和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警惕,谨防灰色强奸,做到以下几点:
1、态度坚决,拒绝诱惑。
灰色强奸和强奸不同,在发生的过程中,女性有着多次的拒绝机会,然而出于利益考虑,很多女性往往拒绝的犹豫不决,反而让犯罪分子找到可乘之机,最终遭受侵害。
所以女性朋友,特别是年轻貌美的女孩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要总想着走捷径,成功是靠自己努力争取的,要克制住自己,抵挡住别人的诱惑。
2、意识清醒,坚持不妥协。
女性朋友要有危机意识,要意识到身边是存在一些不轨的男性,当意识到自己可能身处危险环境中时,要果断地表明自己的立场、态度并及时离开,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千万不要犹犹豫豫,抱有侥幸心里,否则悔之晚矣。
3、一旦被侵犯不要沉默,要敢于抗争。
假如最终不幸被侵犯,不要因为侵犯者是自己的朋友、熟人而不好意思,更不要想着自己是不是被强奸,勇敢地站出来,揭露犯罪分子的丑恶嘴脸,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平时要学法懂法,法律是我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我们一定更要学会利用它,日常中,我们最好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当自己受到伤害后,坚决的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写在最后灰色强奸之所以可怕主要还是因为熟人作案,加上利益诱惑导致,所以女孩归根到底还是要有自己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这样才能抵制住不良诱惑。
同时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有危机意识,一旦不对劲立刻打电话报警,这样我们才能尽量让自己免受伤害,大家觉得呢?
农村人为什么红事不请不到?
红事不请不到,白事不请自来。这不仅仅是农村的风俗,应该是全国不分城乡都是如此操作。
红事,我们这里就是指儿子结婚或者女儿出嫁,白事就是指某人家中有人去世。红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喜事,白事就是大家所说的丧事。
我们这里的风俗就是这样的,如果是自己家的儿子结婚或女儿出嫁,那就要以父母的名义给亲戚朋友发请贴,在请贴上说明所请为何事,同时要标明婚礼举办的时间和地点,请贴要亲自送到亲戚朋友家中,这样才显得有礼有节。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这种形式有所简化,很多时候就是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而且也不一定全部由父母出面,结婚的年轻人也可以邀请他们自己的好朋友。
至于家中有人去世,就是白事了。白事是不需要请的,只是那些离得比较远的亲戚需要把消息送到。以前电话还不普及的时候,都是委托亲戚之前互相转靠,现在则更多是以电话方式把信息送达,当在也有一部分人是通过微信群传达此类消息的。但不管是用什么方式,都不是请人,只是传达消息而已。
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两种不同的做法。
为什么红事不请不到?中国社会就是个传统的人情社会,在人际交往中有非常多的规矩和讲究。哪怕平时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平时走动联系也很频繁的亲戚,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家中有事,不对他们发出邀请的话,人家也是不会轻易上门的。这里指的主要就是儿女结婚的喜事。
一、不论是儿子结婚或是女儿出嫁,对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大喜之事。所以办喜事就是要图个喜庆,图个吉利。但是在平常的交往中,不管是亲戚也好,朋友也罢,总会有那么几个人与自家不太对付,所以在儿女结婚这样的大喜事时,主人家不想看到他们,自然就不会请他们。如果你没有接到人家的邀请,自己贸然前去,肯定不会有好脸色看,这样大家都很尴尬。所以喜事不请不到。
二、办红喜肯定就会提前准备酒席,主人家会根据所请客人数量提前进行准备。通常情况下不会有太多的富余。如果没有接到邀请就去人家参加婚宴的话,到时候说不定会弄得连坐处也没有,这样的情况可能主宾双方都不想看到。
三、传统习俗中如果是晚辈结婚,长辈们没有受到邀请是不会参加的。这也是人之常情。作为长辈,如果晚辈的婚礼没有通知你,说明你在他们心目中根本不重要,或者说他们根本看不上你。这种事情该请谁为请谁,他们是早有准备的,不可能出现忘记的情况。所以如果小辈的红喜不邀请长辈的话,他们肯定是不会去的。
四、作为朋友,平时看上去关系还不错。但是如果他家有红事,而没有对你表示邀请,在这种情况之下,换作任何人也不会去出席。因为像儿女结婚这样的大喜事,在决定请哪些人的时候,肯定是不会轻易漏掉该请之人的。如果你没有接到邀请,就说明主人家是不想让你或者是不愿让你出现在喜事上的。这种情况下,你生气都来不及,难道你还会去吗?
五、红喜事时通知自己的亲戚朋友,作为主人家来说,既是表示对亲戚朋友的尊重,同时也是表示将自己的幸福与他们一起分享的意思。所以对极少数你认为不合适出现的人,肯定这个时候就不会去邀请他。因为你觉得他不配分享你的幸福和喜悦,平常的时候不好向他明说,正好趁此机会向他表明自己的态度,这不失为一处好的方法。同样,那些没有收到你的邀请的人,他们自然明白你的用意,出于对你这种做法的愤怒或失望,这些人自然就不会前来。
以上就是为什么红事不请不来的主要原因。下面继续讨论另外一个问题。
为什么白事不请自来?白事就是家中有人去世,通常也称为丧事。这样的事情发生后,是不需要请人前来帮忙的。通常的操作就是将消息散发出去,邻居之中很快就会全部知道了,离得比较远的亲戚朋友就需要有人给他们送信,丧家会委托自认为可信的人去传达信息。但这不能理解为是去邀请亲戚朋友,只是将白事的消息告知他们。
通常情况下,人们只要知道了某家有丧事,那么他们就会根据平日里这家人的表现、自己与这家人的往来等情况综合加以考虑,来决定自己是不是去帮忙,而不是说丧家不请自己就不去。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
一、丧事与喜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喜事时邀请亲朋好友,那是让大家前来分享你的喜悦和幸福。丧事呢?你以什么理由邀请大家呢?请他们来与你一起承担痛苦和悲伤吗?也许对你的至亲来说可能还说得过去,但是对那些普通朋友或者邻居同事,他们有什么义务要分担你的痛苦呢?并且,当你因家中有丧事向别人发出邀请时,你该如何表达呢?难道你能说因家中某人去世,定于某月某日为其举行葬礼,希望届时大驾光临!这听上去是不是有点怪怪的?
二、丧事不用请可以避免将人遗漏。一般说来,家中有人去世的时候,主人家一方面是很伤心悲痛的,另一方面他们又忙于筹办和料理去世之人的后事,通常情况下精力也不会集中。如果要像红事那样采用邀请的方式遍请亲朋好友和街坊邻居,一是没有这样的心情,二是由于精力不集中,肯定会出现遗漏,导致某些该请的人没有请到,因些就会得罪人。所以人们在总结了这些经验之后,大家就形成了一种默契,就是说不管哪家遇到了白事,都不用邀请任何人,只要把消息传出去,大家知道消息后就自行前来。
三、丧事不用请也可以当成对主人家为人处事的试金石。如果某家人有丧事,他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等知道消息后,纷纷前来帮忙。大家共同帮主人家把所有事情料理得井井有条,不让主人家操心,也不会有人到主人家惹事。这种情况下就说明主人家在平时的为人处事是没有说的,大家都很乐意与他打交道,交朋友,是一个很有人缘的人,同时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之如果有的人家出了丧事,前往帮忙的人稀稀拉拉,甚至根本没有人去,那就说明这个人平时是非常让人讨厌的,至时说明平时他是不会去帮助别人的,所以当他家有事的时候,自然也就没有人前来帮忙了。
四、丧事不用请也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地方的民风。一台丧事的操办通常需要很多人前来帮忙,尤其是在农村,一般都要给死者做法式进行超度,时间通常在5天左右。这里面不仅需要人来帮忙,而且还涉及到许多具体的工作,这些事情非常具体而繁杂,如果全部由主人家出面去请人的话,根本没有这么多精力和时间。所以通常情况下,人们在知道主家有事之后,就会自行前往,根据自己的能力或者是特长,什么事情适合自己就做什么。主人家只需要选定一个总管,有事只要找总管就行,其他的事情不用自己操心。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说明本地民风淳朴,邻里团结,百姓善良。
五、主动帮助别人其实也是为了方便自己。正如每家都会有红事一样,每家也都会遇到白事。不管是红事白事,都不可能单凭一己之力或一家之力把它完成,都需要有别人的帮助。如果你的街坊邻居家中有白事的时候你不主动前去帮忙,那么,当你自己碰上这种事情的时候,大概率别人也是不会主动前来帮忙的,这种情况下,你怎么办?你觉得自己此时可以上门相请,但你认为就一定能请得来别人吗?所以,当别人家有白事的时候,只要自己知道了,并且也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时,一定要自行前往帮忙,这样互相帮助,以后自己家有事的时候,别人同样才会来帮你。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所以慢慢就形成了白事不请自到的风俗习惯。
六、死者为大的传统思想主导了人们的行动。自古以来,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就有“死者为大”的说法,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去世了,那么就算是你手中现在有天大的事也要先放下来,先去把死者的后事给料理了,这样才合人之常情。再说,以前的人们大多数一辈子就生活在一个地方,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了几十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即使和死者平时有什么过节和矛盾,随着人的去世,这一切也烟消云散了。如果到了这个时候都还不能将这些放下,不去送死者最后一程的话,是要被别人说闲话的。
以上所述就是红事不请不到,白事不请自来的主要原因。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了,不要该请的不请,不该请的却请了。那样的话,轻则闹出笑话,重则会得罪人耽误事。这是老祖宗们传下来的传统,一定要牢记在心并且正确操作。尤其是对于别人家的白事,不要坐等人家上门来请你,知道消息后,主动上门看望,即使自己做不了什么,主人家也会感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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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女王葬礼各国要员吃住怎么安排的?
我大学女同学在英国生活,嫁给了大他10岁的华侨,针对女王葬礼各国要员的吃住安排,我专门咨询了她,女同学说不同国家文化不同,安排也不尽相同,而且因为疫情的情况下,也不会举行大范围的“丧餐”活动,因此各国要员的吃住都是由自己来安排,很多都是参加完女王葬礼,直接就回国了。
大学女同学是同班同学,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关系就非常要好,一起参加过多次比赛活动,大学毕业以后她去了咨询公司做讲解员,认识了很多外国人和华侨,因为咨询公司主要对外,我知道她处过一个美国男朋友,之后就认识了这个英国华侨,在路虎公司做工程师,没错,就是那个修不好的路虎。
女同学如今在英国考文垂定居,在那边开了一个奶茶店,生意红火到爆,多年定居,她现在已经比较喜欢英国的文化了,因此这次女王葬礼,她全家都去现场进行了参观。
言归正传,女同学对我说,因为两个国家的文化不同,信仰也是有所区别,以丧葬时的哭声为例,咱们这边如果不哭,肯定会认为是“不走心,没有感情”,而在英国,丧事的时候是不准哭的,或者只能小声的哭泣,因为他们认为大声哭或者大声喧哗,会惊扰到逝者的“灵魂”。
01.各国要员饮食上自行安排,居住为五星级酒店女同学对我说,正常的情况下参加英国的丧礼,只有亲朋好友才会提供吃,住不提供,因为丧礼进程很快,基本上一天就会结束,所以不需要提供住,不像咱们国家要三天才行。
我问她,我说那住不提供,吃起码要提供吧,就是一天的话,中午也会饿的啊。
女同学说,一般英国普通民众的葬礼,都只会邀请亲朋好友,不是实在亲戚都不会邀请,吃的确实会提供,但多以丧葬公司安排为主,丧葬公司会在举行丧事的地点安排一些咖啡,三明治,面包,果汁以及香槟等等,晚上的话丧事公司会安排餐馆提供餐食,但是需要提前报名,因为很多人并不喜欢去吃这样的饭菜。
虽然普通民众和女王的丧事肯定是有所区别的,但因为疫情的关系,人员不能大面积的聚集,此外又因为来参加丧事的都是各国政要,本身就是事务繁忙,因此也不会非要吃这顿饭菜,而且还不是什么“大餐”。
此外,很多参加女王葬礼的人员,都有自己的随行团队,负责自己的起居饮食,像美国总统甚至把自己的“空军一号”都开了过去,毫不夸张的说,“空军一号”就是一座空中行宫,不仅配有相应的服务人员,还有厨师等后勤人员,住在自己的“空军一号”里,肯定是吃自己厨师制作的食品。
而对于其他国家参加女王葬礼的人员,是统一安排在五星级酒店的,女同学告诉我是哪个酒店了,但是我把名字忘记了…
据女同学说,酒店四周被英国特工围的是“里三层外三层”,酒店附近的区域都清空了,不管是居民还是商家全部都腾空,做到了“基本上”的安全 ,然后这些人员在参加葬礼的过程中,会乘坐英国提供的“普通”大巴车,就是那种旅游观光的那种,大巴车会提前做好安全检查,贴上绿色的安全标示,沿途也会有英国特种人员进行制高点巡视安保。
只不过这种保护措施的严谨性,就真的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基于此,我同学告诉我,参加女王葬礼的人员,住在五星级酒店,统一安排的,吃的话可以以及安排也可以吃酒店的餐饮,完全是看自己的意愿。
02.参加女王葬礼对服装是有严格要求的参加女王葬礼不用随“礼份子”,也不用携带什么礼物或者花圈鲜花之类的东西,但是在服装上,却有严格的要求。
女同学说,其实并不是参加女王葬礼的服装要有严格的要求,整个英国的丧事,对服装的要求都很大。
我国丧事服装只要不是颜色特别鲜艳,不是大红大绿就行,但是英国参加丧事,服装主要是以黑色或者暗色深色为主,男士穿西装,女士穿套装,同时在外貌上也要有所处理,不能邋遢,男士的头发要打发蜡,女士也要梳的得体一些。
我问我同学,为什么要对服装要求这么严格,女同学说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反正葬礼的要求就是这样,而且是几百年以来都是这样。
同学还说,这次针对女王葬礼的服装问题,相关人员还有特别的安排,如两位英国王子,安德鲁王子和哈里王子,他们都被允许穿军装。
19世纪以来,英国拥有军衔的王室成员,男性在国家级场合中都被要求穿戴军装,以视庄严正式,但是这次安德鲁王子和哈里王子被提前告知不允许穿戴军装。
其一,是因为安德鲁王子虽然服了兵役,而且是30年来首个服兵役的王子,但是他因为涉及到了性侵事件,被收回了军籍,所以不能算是拥有军衔的王室成员。
其二,哈里王子因为自己曾经声称脱英,在当时就被收回所有取得的荣誉,其中就包括军衔,所以他也不能穿军装。
由此可以看出,针对英国王室,服装都这么严格,更别提普通去参加惦念的人了。
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韩国总统和其夫人去参加女王葬礼的时候,总统在衣服上佩戴了方巾,总统夫人头上带了网纱帽,照片传回去以后引起了很多韩国网友的不满,认为其二人的穿着不得体,说网纱帽是失去配偶的女性才能佩戴的,说西装搭配方巾在葬礼是不尊重等等。
后来葬礼的照片传回去才发现,很多参加葬礼的领导人和女性,都有这么穿戴,韩网友这才罢休。
03.女王葬礼为什么有这么多人现场观看随着女同学对我的讲解,解答了我很多疑惑,但其中有一件事非常困扰我,那就是为什么好多英国民众追着女王的灵柩,不怕打扰到女王吗?
女同学说,其实在英国有这样的一个传统,就是普通的民众如果在大街上遇到了殡葬队伍,是会主动跟随队伍走一段时间的,因为英国人认为跟随队伍会“冲走晦气”。
我国对于丧事,一般都是认为其是晦气的,不知道别的地方,我们这对于丧事的看法是看逝者的岁数,比如说逝者的岁数在75岁以上,我们这边叫做“喜丧”,不仅不需要痛哭流涕的大哭,反而还需要大笑,而且“喜丧”的贡品,如贡果或者是馒头,都是大家争相抢夺的对象,因为在我们这边,这种都是“福气”的代表。
这里其实就能体现出不同国家的不同文化,我们当地和旁边的城市,在丧葬文化上也是有所不同的,更别提远在地球另一边的国度了。
写在最后英国最近这些年来,丧葬的费用是越来越贵,最近10年来总体上涨了80%以上,去年甚至上涨了7%,如今英国公民平均丧葬费用为7622英镑,约合7万多人民币,这是费用即便是在西方国家也是高昂的,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英国大部分人都实行土葬,土葬的费用确实比火葬要高出三倍左右,如今越来越多的英民众反应“死不起”,很多英民众甚至不举办丧事,直接火化,还能省下不少的钱财。
女同学对我说,最近几年英国经济不景气,很多家庭有人去世的话,都会直接火化,要是在以前,起码得登报,然后亲朋好友过来惦念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