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的特点,采邑制和分封制有什么区别
西周分封制的特点,采邑制和分封制有什么区别?
1、从属关系上差别较大。
2、中国先秦时代尤其是西周时代的分封往往是先有爵后有地,而欧洲封建制往往是先有地后有爵
3、贡赋制度的不同
中国先秦时代尤其是西周时代的分封往往是先有爵后有地,而欧洲封建制往往是先有地后有爵。即是说,先秦的分封制大多有两个基础,一是与王室有较近的渊源,二是有较大的功绩。这些具备了,就封给一个适当的爵位,然后指给一块地建国,有爵。而欧洲的封建领主,往往是通过武力、联姻、继承等手段取得土地,然后再宣誓效忠某位更高级领主,获得爵位。
总体来说,欧洲封建制没有分封制那么严格。先秦诸侯只能从属于天子,不服就要受到讨伐。等级森严,一成不变。而欧洲效忠关系十分松弛和自由,没有严格的宗法与分封制度。等级也有可能随着国力的改变而改变。
正因为周人的采邑制在立国之前已经初步形成,故在武王伐纣获胜,占据了殷商王朝统领的广大东方地区时,就推而广之,顺理成章的变成了对新拓国土管理的基本制度。同时,也成为周王朝对全部国土进行统治管理的有效措施和主要方法。绝大多数周王的子弟,以及仕于王朝的同姓和异姓的贵族,特别是那些有功之臣,都可能有机会得到周王或上司的赏赐,从而获得属于自己的采邑。
西周的分封制的等级?
分封制的等级可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西周分封制的诸侯等级头衔:公、侯、伯、子、男。
诸侯的等级分为五个,即为周代诸侯国的五等爵,周代的所谓“爵”,就是周代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关系在法律制度上的规定。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
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根据《荀子.儒效》记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占五十三”,《左传》则记载:“兄弟之国十之有五,姬姓之国四十”。虽然记载略有不同,但姬姓在西周分封诸侯时占据了大头。
西周分封诸侯将爵位分成了六个等级:公爵、侯爵、伯爵、男爵、子爵、附庸爵,正统的一般是公侯伯子男五级爵位制度,附庸爵是指那些弱小或者边缘的小诸侯国的封爵。

从国家等级来看,最高的是八个公爵国,除“假途伐虢”事件中的难兄难弟“虢”和“虞”属于周武王长辈之外,其他都是前朝遗民后裔,比如宋国继承商的祭祀,在觐见王室时享受“客礼”的待遇。从国家分类来看,53个是姬姓诸侯,体现了“家天下”的内涵。
内容以及诸侯的权利和义务作用?
一、目的为了维护统治,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治理诸侯国,保卫国家。
二、内容
古代皇帝或国王分封诸侯的制度。被封诸侯有自己的领地,在诸侯领地内皇帝或国王并没有直接的权力。
“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
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
三、义务
要服从国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周王先后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鲁,燕,晋 是周王姬姓封国。
四、作用
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国林立的状态。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等。
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密切了同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推动了边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
与西方中世纪的封建制有何区别?
一、中西制度所处的历史时期不同
分封制一般认为是我国西周的一种政治制度。西周所处时代是公元前1046年—前771年。分封制是周天子将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与前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这些被封的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向天子述职的义务。诸侯是天子的臣属,需要服从周天子的命令。
封建制是西欧公元5世纪至15世纪通行的一种政治、经济制度,一般认为起于公元476年西罗马灭亡,公元1453年东罗马帝国灭亡结束,这一时期称为欧洲的中世纪。封建制是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推行的以土地为中心层层分封,封主封臣之间具有严格等级的政经合一的统治制度。从时间上来说,西欧的封建制度比西周的分封制度晚了1500年左右。
二、中西制度的历史形成不同
中国西周的分封制是周武王灭商后,为了巩固周天子政权,有效驾驭与统领灭商后的王族、功臣与前代贵族,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为周天子镇守国门与开疆拓土而建立的一种政治制度。比之历史上的各朝各代,周天子的分封制是一种政治制度的大胆创新。
西欧的封建制的形成是西罗马帝国在北方蛮族日耳曼人横冲直撞下崩溃灭亡后形成的。罗马帝国灭亡后,他原来统治的国土区域内处于一种四分五裂的无政府状态,就是蛮族日耳曼人之间也是经常发生冲突。加上西欧地理上天然具有山水相隔的特点,导致各自为政、互筑高墙的庄园经济局面。法兰克王国的建立非但没有实质性消灭这种天然分离状态,反而用政经合一,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的层层分封等级森严的契约形式加以强化,于是封建制才逐步形成。
三、中西制度内容与形式不同
西周的分封制分封的主要对象一是同姓血亲,二是功臣,三是前代贵族(包括被征服的商代贵族)。西欧封建制是国王或领主将土地连同上面的农民分给有功之人,受封之人则以服兵役为条件终身享用,形成封主与封臣关系,这些受封之人后来都是庄园主,绝大多数与国王并无任何同姓与血缘关系。西周的分封制受分封的对象享有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民,形成一个个诸侯国,可以世袭。受封之人在自己的诸侯国内继续分封下去,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西欧封建制受封的对象虽然也享有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民,但西欧封建制前期是不能世袭的,只是后期因王国对受封的领主们难以驾驭,才逐渐实行世袭制。但是西欧的封建制并不无限制的往下再进行分封,受封的领主虽然与国王之间属于臣属关系,但也是契约关系,各个领主在自己的土地庄园内享有权利义务依据契约约定进行。
西周受封的诸侯们主要义务是: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向天子述职。
主要权利是:享有受封国土地以及人民相关的税收、自主任命诸侯国内的官员、权利世袭与继续在诸侯国内进行分封。西欧封建领主的权利为:获取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民,并与人民形成人身依附关系,领主获得国王的保护,而领土之下的农民却只接受领主的领导与保护,国王的权威是有限的。当时流行西欧的一句名言“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远不同于中国古代“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信条与价值。西欧在中后期王权衰落后,各领主们逐步取得了王权在地方的权力并将其转化为同封土一并世袭的私人权力,其中包括行政、司法、税收、铸币等权力。而西欧封建领主要义务是为国王服兵役与进贡,领主内的农民也有为领主打仗服兵役的义务,但人身依附性没有中国西周分封制下的农民那么强。
四、西欧封建制制度主要源于罗马文明、日耳曼传统以及基督教的影响
古罗马文明继承了古希腊城邦文明的特质。城邦文明的特点是各城邦既要服从帝国中央政府的领导,城邦本身又有相对的自主性与独立性,而且各城邦内部的管理带有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子。因此城邦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远没有中国古代中央集权政府领导下中央与地方关系那么紧密,这也是西欧封建制的制度意识的源头之一。
日耳曼蛮族冲击罗马并使罗马帝国崩溃后,蛮族内部先是冲突征伐不断,建立松散统一的加洛林王朝的统治者还没有形成国家的概念,他们将国家领土作为家族财产进行瓜分,并由此造成多次分裂与内乱。日耳曼文化中有军事上统一作战,战后瓜分果实各自为城,各据一方的传统,形成了散布在广大乡村间的领主庄园经济的基本单元,大部分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都发生在自成一体的庄园内。不得不说这种国家的分裂与内乱,以及导致的庄园经济形式也是王朝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选择政经合一的封建制原因。
西欧的天主教对形成封建制也有巨大的作用。自从罗马帝国接受基督教为国教后,教会的作用越来越大,世俗的政权领袖也不得不接受教皇的认可。当时教会为了自己教义的传播以及为了扩大势力范围,不仅仅对文化进行垄断,也广织田产,出租或分给广大的农民(教民)耕种。据统计,鼎盛时期,教会占有的土地不会少于整个土地的三分之二,少的时候也达到了三分之一。教会拥有土地后当然不会轻易拱手交到世俗政权的国王所有,而凡是有庄园的地方就有教堂存在,因此教会式的宗教经济就成为西欧封建制的助推手。
西欧封建制度与西周分封制的最大不同就是国王与封建领主之间的合约关系与二者的互相制约关系。西欧封建制下的国王和百姓、封主和封臣都遵循一种契约。每个人都按照契约对他人负有某种义务,如果封臣违反契约,国王要按照契约执行而不是随心所欲的执行。国王侵犯了封臣的权利,封臣们可联合起来反对他。国王滥用权力,封臣可以对国王进行限制。封建制度下的王权具有有限性,国王与封臣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契约性质关系。问一下西周的分封制和秦的郡县制有何异同?
先说结论,西周的分封制和秦的郡县制的异同如下,西周的分封制主要是将天下分为诸侯国,然后分封给功臣子弟秦的郡县制,则是将天下统一的掌控在皇帝的中央集权下,派遣封建官吏进行掌控,封建官吏对于地方没有世袭罔替的交替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