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是什么意思,有哪些默默无闻但又很惊艳的歌

2023-04-29 14:45:03 82阅读

冥婚是什么意思,有哪些默默无闻但又很惊艳的歌?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默默无闻但又很惊艳的歌曲我个人认为主要是分为两点。

第一:默默无闻证明传唱度可能不是很高;第二点:惊艳,证明这作品可能是旋律有特色突出,或者歌词惊艳出彩。在此给您推荐几首不错的歌曲。

冥婚是什么意思,有哪些默默无闻但又很惊艳的歌

1:《创造我们之间的银河》,是韩剧《请输入搜索词www.》的OST,当时看剧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就被惊艳到了,后来这首歌一直都躺在了我的歌单里。

2:李代沫 —《骨子里的我》

初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曲子和歌词都把我唱哭了,歌词里唱到我有眼泪,不用别人安慰,重新来,我很平凡也很简单,骨子里的我却很勇敢,我不想飞,宁可用脚去追去流浪,这几句歌词唱到我的心里,我们都是平凡的人,没有很精致的五官,没有傲人的身材,也没有什么背景,唯一靠的就是自己骨子里那不服输的态度和勇敢,独自一个人打拼,一路有多么的不容易都是打碎了往肚子里咽,咬紧牙继续坚持。

3:《锦鲤抄》银临和云呆的原唱,这首歌是一首经典的歌曲。第一次听的时候其实我是觉得这应该是一首很欢快的歌曲,然而根本不是这样的。这首歌的故事非但不像曲调那样欢快,而且还是一首悲伤的故事。这首歌的惊艳不仅是故事,还有曲调、词作、唱歌的声音。

以上是给您推荐的几首,默默无闻但又很惊艳的歌曲,希望能给您帮助谢谢。

有没有值得推荐的言情小说?

今天梦酱就和你们一起学习写一篇爆款言情类小说写作手法,狠狠反击那群秀恩爱的人~

以下古言和现言文来自晋江、起点和番茄主流网文平台小说榜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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屿梦有话说。以上是梦酱和栖白近期刷榜整理的,当下网文榜最受欢迎的写作风格和手法。

小结一下:

晋江的文风偏于轻松、脑洞,晋江重动作描写;

起点的文风偏于重生、田园,起点重事件描写;

番茄的文风偏于豪门、职场,番茄重行为描写。

在投稿前一定找到适合自己文风的平台,多刷刷这个平台的小说热门榜单,学会拆文,才能学会写文。

这篇文希望能给想写言情文的朋友一些帮助。

最后,梦酱预祝大家都能写出一篇爆款言情文,找到对的人,拥有真爱,而我拥有金钱。

以上,晚安。

我是屿梦,90后自由撰稿人,专注故事写作及个人阅读精进干货,希望能在写作路上遇见更多努力的你。

清朝的溺婴现象到底多严重?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满清时期,溺死女婴现象是非常普遍的。

江西地方官曾经评价过当地民风,认为还是比较淳朴的,老百姓安分守己的过日子,为非作歹的人很少。

但是,地方官却指出江西民间溺死女婴是普遍现象,官府也制止不了。

一些偏远地方的村子,甚至可以做到除了地主和富农不怎么溺以外,贫农几乎家家都溺死女婴,甚至中农也有不少会这么做。

更厉害的是,有的地方形成了风俗,甚至地主和富农也不爱女婴,明明有钱养也要溺死。

满清历史记载,江西南安府的一些富户,明明家中有妻有妾,但生了女儿”仅留一二,余者皆溺“。

同样道理,满清时期的江西靖安县人口大约3万户,每年生育婴儿5000人左右,然而活过周岁的仅有几百人。

虽然当年婴儿夭折率很高,但最高不过百分之五六十,也就是应该剩下2000人左右。

现在仅有几百人,唯一的解释是出现了大量溺死女婴和丢弃婴儿现象,比率还相当的高。

而满清也绝非江西如此,各地都有类似情况

今天发现了湖南当地政府一些记录,奖励贫民将女婴养大:湖南娄底发现清代《育婴碑》,不溺死女婴奖稻谷。

乾隆时期,欧洲有个叫做约翰的神父在中国传教(因为不准传教,所以他自称在旅游),写了一本《中国行纪》的书籍。

其中曾经描写了满清贫民溺死女婴的事情,只是全书的一个小故事。

当时他去拜访一个中国教民,正好赶上他的妻子生育。在得知教民妻子生育了一个女婴后,约翰神父正准备祝贺,发现这个教民顺手将女婴丢在一个水罐里。

但是约翰神父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误以为是给女婴洗澡或者什么民间风俗。

结果发现女婴挣扎后不动,约翰神父才慌忙救起女婴,试图恢复她的呼吸,但已经迟了。

约翰神父大受刺激,激愤的指责教民犯下了谋杀罪,将来会下地狱。

教民却不以为然,压根不当回事。没多久,约翰神父就明白了,这是普遍现象。

根据约翰神父估计,即便是北京城的居民,淹死女婴也是很正常的事,没什么稀奇的。

今天有人攻击什么柳大善人的育婴堂,萨沙看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些人TMD知道什么是育婴堂吗?

在满清时期,中国普遍有溺死女婴或者丢弃女婴的情况。

当时各国神父为了拯救这些必然要死的女婴,就通过支付少许报酬的方法,让这些丢弃女婴去死的无良父母,将孩子送到教堂来,由神父和修女来抚养,这就是育婴堂了。

有些人说神父和修女害死了很多婴儿,且不谈这事的真假。

我们退一万步说,如果没有这些西洋人或者中国慈善人士开办的育婴堂,这些女婴还不是个死吗?

做人要有基本的良知才行,人家收养丢弃必死的婴儿,难道还做成恶人了?

知道今天中国很多儿童医院,最初都是洋人的育婴堂吗?

由于地方溺死和丢弃的女婴太多,满清很多地方都是严重的的男女比例失调。

正常来说,人类正常进行生育,男女比率大体是1:1,其中男婴会稍微多一点,但多的几乎可以忽略。

然而清朝地方人口比率,是严重失调的。据《民国十三年 重修花县志》卷四《经政志》记录:康熙二十五年花县建县之初的人口总数只有14518人,其中男性共7743人,女性6775人,男性比女性多出968人,男性占总人口比例为53.3%,女性占总人口比例为46.7%,男性比女性多6.6%;

但这个数字并不准确!

在1924年重新对花县进行人口调查,发现总人口增加到28万人,其中男性17万,女性11万,男人比女人高出6万人,男性占总人口比例约为62%,女性占总人口比例约为38%,男性比女性多24%。

这才是清代该县真正的男女比例。

大家只要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

花县有百分之二十四的男人,无法娶老婆,因为没有女人。

而对于一个人口28万的县,女人少了6万之多,就是长期溺死和丢弃女婴造成的。

这并不是偶然现象,在全国很普遍。

清代的一大特点,就是地方上的流氓和地痞很多,他们就自称为光棍。

所谓光棍就是没有妻儿,就剩自己一条命,可以随便耍无赖,大不了一死而已。

这些光棍就是娶不到媳妇的农民。

那么,为什么满清时代会有如此大规模的杀死女婴现象?

第一,贫穷。

清代所谓永不加赋,指的仅仅是田赋。

但所谓的盐税,其实就是人头税,只要家里有人就要交税。

清代康熙时期开始,人均粮食其实就是很拮据的,乡民一般也就勉强维持生计。

在他们看来,女孩是赔钱货,养了只能拖累贫穷的家庭,还不如直接杀死。

溺死女婴的基本都是底层平民,越有钱的家庭就越少做这种事,说来说去还是穷。

第二,自私。

古代中国农民一大特点就是自私,对家人也是如此。

古代和今天是有区别的,今天嫁女儿可以索要巨额彩礼,古代则要给嫁妆。

正常来说,即便是贫民家庭,虽然男方要给聘礼,但女方也要给嫁妆,还不能少给。

聘礼和嫁妆冲抵后,一般嫁妆反而还要多一些。

对于贫民来说,养女儿十几年白吃饭不算,还要给一笔钱,这是非常不合算的事情,还不如溺死。

自然,也有稍微有些人性的家庭,舍不得将女婴溺死,但把女孩送给人家做童养媳,是寻常事。

做童养媳只有一个目的,减轻家里负担。因为童养媳不需要陪嫁,还可以不用在家吃饭,减轻了娘家的生活负担。

第三,残忍。

问题来了,为什么明明可以将女儿做童养媳,多少给孩子一条生路,为什么非要溺死呢?

就是极度的残忍。

众所周知,女人在哺乳期间,受孕的能力会大幅度下降。

而这些家庭只是要儿子,希望女人尽快生育男婴。现在要哺乳女婴,这一年内会大大影响生育男婴。

同时,就算不要尽快生育男婴的家庭,女人哺乳会影响干活,导致家里少了半个劳动力,这样就干脆将女婴直接溺死。

况且,女孩子就算做童养媳,一般至少也要到七八岁。这七八年在家就要白吃饭,干脆残忍一点将她们弄死。

第四,愚昧。

常年的重男轻女观念,就会形成一种不把女人当人看的风俗。

满清时代,很多地方重男轻女到极点。

女人没有名字,不能写入族谱,不能继承财产,甚至死活都不被当回事。

大家注意,将女婴溺死的家庭,并不完全是底层穷人,还有一些家庭条件还凑合的中农,甚至家里颇有田地的富农。一些地主生下女儿,也会将她们溺死。

为什么会这样?

说到底还是愚昧,过于重男轻女。

因为家产是固定的,虽然基本都是儿子们继承,但只要有女儿,出嫁时就必须带着陪嫁,这也是风俗。比如富农、地主家庭,陪嫁还不会少。

如果多生了几个女孩,等于减少了儿子的财产,干脆弄死。

萨沙听过一种说法。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究竟怎么样,要看这个国家女性的地位。

如果地位太低,说明这个国家肯定不怎么样,就算比较富裕也是虚的

但退一步说,一个国家如果女性地位过高,恐怕也不怎么样,说明这个国家男性没什么用。

而一个国家大体实现了男女平等,才说明这个国家和民族有希望。

而满清时代不把女人当人看,对女婴如此残忍,这个国家恐怕也是没有前途的。

试问,一个男人如果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愿意养,都可以杀掉,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还不算道德败坏吗?

十宗罪盗尸奇案最后意思?

十宗罪盗尸奇案其实就是盗取尸体用来做冥婚的勾当,其中那个医生是有恋尸癖,那是官其实是想用两个小孩借命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

说两位近代史上我最尊敬的的女性,两位去世时,我都默默想,“生如夏花之绚烂,逝如秋叶之静美”就是为她们而写的吧。原谅我回答这个问题时不能取舍其中任何一位。

一位是杨绛,一位是张可。

(年轻时的张可)

杨绛先生大家都很熟悉,就此不多言;张可是翻译家、戏剧学者,18岁便翻译出版了奥尼尔的剧本《早点前》, 后成为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教授,著有《莎士比亚研究》《莎剧解读》等,她的丈夫王元化与钱钟书合称为“北钱南王”。

(杨绛与钱钟书)

如果比较二人的经历,会发现,她们竟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首先,二者都为名门之后,按日前流行的话说都是富养的小姐,但平素里却质朴简单;二人在翻译、戏剧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她们也都温良优雅、谦和宽厚;她们与各自丈夫的爱情都让人羡慕与动容:两对夫妻在文革里都受到了迫害,但都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年轻时的张可)

在上海沦陷区这一段艰苦的岁月里,杨绛一方面节省开支,包揽整个家务,另一方面还为丈夫校阅编选文稿。我想杨绛先生除了优雅温和,最让我尊敬的是乐观豁达。在文革艰苦的日子里,杨绛一家总是笑着面对,做完红卫兵安排的体力活,依然不忘创作。文革期间,钱钟书完成了《管锥编》,杨绛完成了《堂·吉诃德》的翻译。

李健吾说,和杨绛在一起,你会觉得她和她的小女孩子一样腼腆。唯其有清静的优美的女性的敏感,淋到刻画社会人物,她才会把线条勾描得十二分匀称。

(杨绛与钱钟书)

张可的命运似乎更为坎坷,王元化在文革里因为胡风案受牵连,患上了心因性精神病,经常半夜跑到大街上。张可用柔弱的身体支撑起家,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更难得的是,她从未放弃过丈夫的治疗。她深知丈夫内心对文学的热爱,于是引导丈夫跟自己一起读莎士比亚。有了思想上的充实和妻子的悉心照顾,王元化竟真的慢慢好转, 他写了大约十万字的莎翁作品评论,而张可都用小楷工工整整地把这些文字挪到稿笺上,设计封面,装帧成了一本本的线装书。

(右六为钱锺书,右四为王元化)

张可照顾了王元化22年,期间,王元化两次精神失常,两次在她的陪伴下奇迹般地康复。但最终,张可却倒下了,在讲台上中风昏迷,从此生活不能自理。而王元化先生至此开始照顾了她27年,直至2006年去世。两年后,王元化先生也随她而去。

我始终记得王元化对妻子深情的评价:张可心里似乎不懂得恨。我没有一次看到她以疾言厉色的态度对人,也没有一次听过她用强烈的字眼说话。我的坎坷命运给她带来了无穷的伤害,但是她都默默承受了。

(年老时的张可与王元化)

余秋雨是张可的学生,他在《长者》里有提到,那时上戏的学生们总是停下手中的工作冲出去看,不是看外国人,而是看张可老师,看她的举手投足,言谈风度。

由此,我想到,常在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里看到这样的主角人设:经历一系列摧残和险恶,会变得冷酷、有心计,而作者也会竭力去为他们之后的手段正名。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热播电视剧《甄嬛传》,入宫时的甄嬛善良柔婉、天真,后来遭到各种陷害之后开始变得冷漠凛冽、甚至有评价说是心狠手辣,最终通过缜密的计划报仇雪恨登上权利之巅。

前后,甄嬛的容貌与性格似乎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虽然在电视剧里是化妆术的作用,但这样的人物设定在影视剧里似乎备受推崇,经历磨难,从“无邪少女”变为“腹黑女王”,并且颇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当然,我无意批评这样的小说、编剧模式,毕竟这样写一部火的小说一部火的影视剧很难,不必苛求太多,我只是想作个对比,因为在杨绛与张可身上,我看不到一丝残酷命运带给她们的戾气,唯有纯真和平静。也许这就是真正美好吧。

原创码字难,孜孜考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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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写历史,轻松聊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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