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什么意思,民法典是新中国第几部以法典命名

2023-04-03 06:50:04 95阅读

民法典什么意思,民法典是新中国第几部以法典命名?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国长期没有民法典的原因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对于刑法我国是一直沿袭下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的。但民法的相关法律纠纷的解决法律依据,我国是存在断档的,我国很多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照搬大陆法,我国民事法律并不成熟,如今因民事法律日渐适用稳定,我国才开始制定民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什么?

《汉谟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 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民法典什么意思,民法典是新中国第几部以法典命名

《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王权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282条,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亚洲展览馆。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条文(273条)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序言部分,汉谟拉比列举和颂扬了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称是"巴比伦的太阳",宣扬"君权神授"等思想,并阐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发扬正义于世""为人民造福"。

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民事、刑事、诉讼等领域,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它典型地体现了古东方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特点。

结尾部分除继续对汉谟拉比歌功颂德外,还强调法典原则的不可改变性。

法典基本内容:

(1)、社会结构

体现了早期奴隶制社会的特点。巴比伦人分为三级:

① 、自由民上层(阿维鲁穆),享有完全的权利;

②、无公民权的自由民(穆什钦努),法律地位较阿维鲁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权;

③ 奴隶(包括: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

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当政时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维护财产私有制,全面调整自由民之间的关系,巩固现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确切时间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拟,完成于巴比伦尼亚统一之后。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结尾三部分。序言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内容,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婚姻关系。自由民之间分为有权者阿维鲁和半有权者穆什根努两个等级,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权;后者原意可能是"礼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对债务奴隶制和高利贷有所抑制,限制对小生产者过分的掠夺,以免动摇兵源和税源。

(2)、国有与有限度的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

(3)、以契约为基础的买卖婚姻制度;实行家内继承制度

(4)、巴比伦王国债的主要形式是契约

此外还有侵权行为之债。契约有买卖、借贷、租赁、承揽、寄存、合伙、雇佣等。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经济秩序,法典对高利贷作了限制。

(5)、法典规定的刑罚手段极为残酷

(6)、一些法律条例

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发者应处死;

自由民在诉讼案件中提供罪证,而所诉无从证实,倘案关生命问题,应该处死;

倘法官审理案件做出判决后又更改,则应揭发其罪行,并撤消法官席位,终身不再录用。

(7)、两个原则

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同态复仇)和"让买方小心提防"。猛一看来这两个原则都很原始,在规定对确定的伤害行为进行赔偿时("倘人毁他人之目,则毁其目";"倘人断他人之骨,则断其骨"),法典从不考虑最初的伤害是否纯属意外,而是残酷无情地坚持让人受到皮肉之苦和受辱。"让买方小心提防"原则不那么残酷无情,但看上去不像是法律。为什么国家应在一部法典里宣布卖方行诈不会受到惩处呢?因为美索不达米亚人颁布法律主要是为了制止争斗,他们以为这决非毫无理由-一个总想采取暴力手段的人,如果记住不论他怎样加害于人,都会受到法律同样的处罚,那么他也许会不再施暴。至于"让买方小心提防"原则,同样也是为了制止争斗,因为买方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如果他去取闹,马上就会受到惩罚。正是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社会,成为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中统治最严密的国家。

评价:

一、 进步性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东方法从习惯法阶段进入成文法阶段的体现。它独立于宗教之外,以强制性规范确立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秩序,有效调整古东方早期奴隶制国家的社会关系。其法律特征之鲜明、条文规定之缜密、文字表述之准确,都是人类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拟的。

二、 局限性

三、 《汉谟拉比法典》体现了刑法的残忍与严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同现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其前言内容"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看似表达出了该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通过其内容可以发现该法典是实则是在保护皇权贵族和奴隶主本身。其内容中:"若贵族使平民及奴隶的眼睛受损可以免于赔款,无需赔偿;平民之间使对方眼睛受损则需要让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样的损伤;平民使得奴隶的眼睛受损只需要赔付一半的费用;奴隶将贵族的眼睛损坏则要在耳内灌油灌铅。"--种种不公平的条款其实反映了当时的阶级歧视、奴隶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意义和影响:

折叠《汉谟拉比法典》较为完整地继承了两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华,使其发展到完善地步。它公开确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并对各种法律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大的标志之一,它消除了原来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国法令统一起来。古巴比伦王国时灌溉系统进一步发展,改善了扬水工具。耕犁有所改进,附设有播种漏斗。青铜工具普遍使用,手工业生产提高。制砖、缝纫、宝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筑工等,可见手工业的分工已经相当细。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国内外的商业贸易也有了发展。

巴比伦、西帕尔等城都是重要的商业中心,王室经济的商业代理人垄断着国内外的大宗贸易,经理国家税收,并进行高利贷活动和土地经营。此外还有许多奴隶主私人经营商业。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代东方文明的灿烂明珠,代表了古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其确立的一些原则,特别是有关债权、契约、侵权行为、家庭以及刑法等方面的一些原则:如关于盗窃他人财产必须受惩罚,损毁他人财产要进行赔偿的法律原则以及诬告和伪证反坐的刑罚原则,法官枉法重处的原则等,均对后世立法具有重大影响。《汉谟拉比法典》不仅被后起的古代西亚国家如赫梯、亚述、新巴比伦等国家继续适用,而且还通过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中世纪天主教教会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则便渊源于该法典。

你学到了什么?

民法典的实施在我们国家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民法典是我国目前,自有法律法规以来,是一部最完整,最全面的民法经典。

我们国家历史悠久,然而我国在法律的研究制定中还是比较的落后,尤其是在民法方面。

以前我国只有几部比较简单的民法规定,比如,合同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等。

以前虽然也有很多的民法规则,但是执行起来就会很多的困难,尤其是法律给予人民法院的权利太大,直接造成了法院的贪赃枉法严重,后果就是造成了很多的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指鹿为马贪赃枉法。

新的民法典,不仅仅是把民法规定的更详细了,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执行了,而且还增加了法律监督的制约机制。

比如,过去的法律监督,只有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例如,基层法院第一审判民事案件宣判以后,只能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以后,在我国就是终极审判就必须执行了,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民事案件的两级终审制度。

当然如果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二审还可以申诉到高级人民法院,但是,由于都是人民法院,所以护短的情况随时发生,这样的效果就是民怨沸腾,上访案件增多。

由于民法执行的好坏,是涉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法律,是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所以民法典在法律监督问题上做了最新的调整,而这个调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新的民法典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以后,一审,二审以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抗诉,我认为这一条非常的好,彻底的解决了法律的监督问题。

如果,民法典在规定,经过当事人在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后,当事人还不服的,还可以在这个城市的人大备案再做最后的审定,那就更好了。

民法典的执行,由于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认为对于审判机关制约越多越详细越好。

民法典,信息量巨大想,我学习民法典,也是刚刚开始,我说的如有问题,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最新颁布的民法典都有哪些内容和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

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

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草案全文很长,涵盖内容众多,其中有一条和全国的经纪人息息相关!

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中介服务收费问题,今天这个民法典草案再次重申这个问题。

下面小考拉截图了草案中第二十六章节,专门针对中介合同问题做了明确指示:

“无论是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还是金融行业中介,凡是您在接受委托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此次两会中提到的《民法典草案》,再次将“贷款中介费”问题推上高潮,也再次佐证了行业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适当中介费合理合法的问题。

其实不仅是民法典草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早已有规定,促进法中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法律咨询等服务。

根据法律文件,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融资服务”等,并收取合理服务费用,法律支持,完全合法!

并且贷款过程中确实有些费用产生,比如人工服务费、电话沟通、保险费、代办费、办证费、招待费等等;还要考虑服务机构的办公成本、租房成本、时间成本等等,这些都是服务成本,无利润无服务。

但是,依旧会有许多小伙伴问,为什么不直接跟银行贷款,要找贷款中介呢?省一笔钱不好吗?

那小考拉就简单给大家讲讲“贷款,为何一定要找中介经纪人”?

中介公司就凭借自身的资质,以及与多家银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贷款申请人办理贷款,解决贷款难题。

无论是资质好还是不好,跟银行贷不贷得了款,同样都需要中介公司的帮助,比如:

若嫌办理贷款速度慢,找中介进行加急操作;

若嫌贷款额度低,找中介进行满成贷款操作;

办理手续麻烦,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为什么我们自己贷款和让贷款中介协助贷款差别这么大呢?

主要是因为贷款中介长期跟各大贷款机构合作,基本会有自己的“数据库”。

每家贷款机构需要什么条件,能贷多少,通过率几何,费用怎么样,贷款中介基本了如指掌,只需了解借款人的信息就可以快速匹配到合适的贷款产品,帮助借款人省心、省事、省费用。

虽说中介在协助贷款时会收取一些费用,但带来的好处也是不容忽视的,大家贷款时可以权衡下两者间的利弊,方能更快地解决资金问题!

小明就是你我他,

民法典守护我们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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