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2023-03-11 11:20:04 112阅读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3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三)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个月应该扣多少比较合理?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必须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12月底相应制定下发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25条,对申报内容、项目、方式、处罚等作了全面规定。

今后,纳税人在取得应税收入的同时,相关信息都将以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方式由支付者向税务机关报送。一些人士对他们如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感到不清楚,有的人问,给家里请的保姆工钱是否也要申报?华律网小编汇总了这些问题并根据相关政策将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办法》适用的对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仅界定在进行“扣缴”行为时申报。因此,负责具体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对象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办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这里说的个人,是指按照民法通则定义的自然人。所以,从规定上看,从2006年1月1日起,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任何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个体户和个人都有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所支付对象的相关信息。

比如家庭雇用的保姆,当雇主向其支付工资时,雇主向税务机关提供规定信息的义务就产生了,否则雇主就可能受到处罚。

二、扣缴申报的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办法》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可见,扣缴申报的内容包括两大部分。

1.信息报送。这又分为两个部分。

①取得所得者的个人信息,具体信息内容指的是《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分投资者、非投资者、外籍人员、储蓄利息和债券利息取得者、上市公司股民股息分红四大部分,每种对象要求报送的具体信息都不一样。对所得者个人信息的报送只要求在第一次支付应税所得的次月内报送一次及该个人信息变动如职务提升等时进行变更报送,不需要每个月申报。

②扣缴义务人本身的信息,这是税务机关进行一户式档案管理的内容,《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了包括扣缴义务人名称、地址、通信、法人代表等和企业职工、支付个人总额、税款等内容的基本信息。

2.支付应税所得的数额、项目和税款。这里应注意四个问题。

①“应税所得”。实施条例强调凡“支付所得”的都要申报。《办法》缩小范围为“支付应税所得”。“所得”和“应税所得”是两个概念,前者包括个人的任何收入,而应税所得只限定在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内的所得,即应税所得属于必须纳税的所得,应该注意享受减免税的收入属于应税所得,也必须进行支付申报。

②支付数额。指的是应税所得的总额,如果属于分笔支付或不同项目支付的,应当填写汇总数额。

③项目问题。要注明支付款项的具体项目,以便对应税项目的汇总。

④税款问题。系由各应税项目计算的税款及汇总数额。

三、扣缴义务人的义务范围。

《办法》明确了哪些应税项目属于代扣代缴的范围,1995年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明确了除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外的其他10个应税项目都属于扣缴项目。而这次《办法》对扣缴范围重新进行了明确,列入扣缴范围的只有9个应税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把“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排除在扣缴范围外。这样,代扣代缴的概念更加明确、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如承包经营所得,现多采取以承包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核定计算税款进行征收管理,支付单位支付的是承包金额,而不是承包所得,没有任何规定对非所得代扣税款。

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方式。

根据《办法》规定,申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所支付的个人应税所得达到纳税标准并扣缴税款的,应按《办法》附件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该报告表对国税发[1993]145号规定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进行了改进和补充(新表实施后,旧的报告表作废)。需要提醒的是,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新表格的统一格式,逐个纳税人逐栏逐项认真填写,绝对不能填写汇总的人数、汇总的收入、汇总的税款,否则,纳税人就不能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二种:所支付的个人应税所得没有达到纳税标准,也即不需要缴税的所得,则按《办法》附件报送《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该表格比较简单,但同样必须逐人逐栏逐项认真填写。对已实行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的地方,两张表格可以合并,按照相关需要的栏目逐人认真填写。

五、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办法》明确了“税务机关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经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这个规定有四项限制性条件需要注意。

1.完税证明必须由税务机关开具,主要由税款的征收局实施,但个人所得税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地区,在纳税信息可监控的情况下,其上级税务机关或多处缴纳税款的由其中一处征收局汇总开具。完税证明在个人出国、购房、贷款等领域可以作为个人纳税的法律证明。此外,纳税人在每次取得所得被扣缴税款时,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为其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据”,该凭据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扣缴义务人申请领用并负责开具,每月开具的情况在次月要向税务机关报告。“代扣代收税款凭据”对税务机关来讲,视同完税凭证(如缴款书等)管理,“代扣代收税款凭据”仅证明扣缴义务人扣缴了多少税款,不能用于出国、贷款等方面的证明,但纳税人可以用“代扣代收税款凭据”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时间限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完税证明必须在第二年的3月底前开具。这个规定不能排除纳税人可以在年度中间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3.范围限制,规定只要求对已经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个人开具,未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不在规定开具范围内。因此,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肯定需要逐步实施、总结推广。

4.税款限制,要求只能按个人全年实际纳税额开具,非本人缴纳的税款不能开具,这是法律责任问题。

六、违规处罚的规定。

《办法》对纳税人的违规行为明确适用《税收征管法》的两条规定。

1.对扣缴税款没有设置扣缴账簿和不妥善保管凭证资料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

2.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及个人基础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处以2000元~10000元罚款。对税务机关未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有关信息保密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将受到行政处分,处分的轻重视泄密造成的损害程度决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是所有企业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所有企业都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回答,不是所有企业都交需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以下政策法规来确定:

1、纳税义务人为法人所得税制,即根据企业的组织形式来履行不同的纳税义务。

不纳所得税企业的组织形式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类企业的投资者按照“经营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交纳所得税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企业既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分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和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是指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征税对象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征税对象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但与其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3、所得税税率

(1)基本税率25%,

适用范围:一是居民企业,二是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两档优惠税率

优惠税率20%,适用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新政)

优惠税率15%,适用范围为关键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预提所得税税率20%(实际适用税率10%)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总之,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是否交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企业的组织形式等具体情况来确定,以及适用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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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3日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是什么意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其中,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累计预缴税额与年度实际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一些企业由于生产上存在淡、旺季现象,或者存在生产周期长,各个期间收入不稳定、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等情况,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所得税。

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企业的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20%的企业所得税高不高?

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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