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是什么意思,县级事业单位男46岁

2023-03-16 18:56:03 94阅读

参公管理是什么意思,县级事业单位男46岁?

事业编制应该转参公身份吗?

事业单位中,具备行政职能和执法职能的单位,会转为参公单位,享受公务员待遇。那么,对于个人来说,单位能否参公?单位参公后哪些人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哪些人愿意享受公务员待遇?由于单位性质不同,个人身份不同,个人要求不同,这些都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比较麻烦 ,下面我来一一细说。

首先,是哪些事业单位可以参公?《公务员法》规定,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参公。具体到哪些事业单位,全国大致相同,但各地事业单位参公进展不平衡,参公的时间不一样。事业单位参公,要逐级上报到省人事部门下设的公务员管理局批准。1、逐级上报,个人所在的事业单位要能通过当地人事部门初步审核,具备上报资格,才可以向上一级人事部门进行呈报。2、上报审批。当地人事部门上报后,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最终由省级公务员管理局报省政府同意,方可审批。事业单位参公,一般可以参照上下对应和对口的原则,如果上级部门参公,则一般就可以申请,但也只是一般原则,不能一概而论,越到基层,对口参公的比例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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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哪些人员可以参公。事业单位被批准成为参公单位之后,只有单位在岗在编的干部身份的人员,才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工勤人员是不能参公的。不在岗,或者没有编制,也不能参公,可以在整体参公后,随着单位人员变动,调离或者自然减员空出来岗位和编制后,个人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占编后单个进行申报。

第三,参公后工资待遇和晋升。事业单位参公后,不再按照技术职称工资执行,其待遇、晋升、流动,都和公务员一样,按公务员工资模式发放,可以在参公或者公务员单位之间进行流动。参公保障了事业单位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事业单位干部也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并按公务员法规定进行晋升、流动。

第四,并非所有的人都愿意参公。像题主所说,取得一定技术职称的人员,转为公务员之后,其工资等级会降低,实际收入会减少,晋升的机会也会变少。副高职称对应正科级以上职位,而在一个单位,正科级职位就只有那么几个,晋升条件非常严格,晋升机会也非常少,职称符合条件了就可以晋升,待遇也会提升,但公务员条件具备只是提升的可能性增加,能不能提升,是另外一回事。建议具备了技术职称的干部,如果年龄不大,职称晋升有预期,那么还是走职称这一条路子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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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事业编制的干部身份可以转成公务员或参公吗?

你好,看来你是刚入职不久的事业编干部,事业编制干部身份想转成公务员或成为“参公”管理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允许的,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事业编干部转公务员或成为“参公”管理人员的难度较大。

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事业编制干部身份如何转成公务员?

按照《公务员法》第六十三、六十四条(见上图)的关于国家公务员交流的规定,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是可以通过调任、转任等方式进入行政单位担任相对等的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从而实现从事业编干部到公务员身份的转换。

你的第二个问题,事业编制干部身份如何转成“参公”人员?

所谓“参公”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参公对象为除单位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公”必须要先有单位“参公”后才有人员参公管理。

事业编干部转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事业编干部直接转成公务员相对要容易的多,特别是在一些经法律、法规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规定这类单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是完全可以转为“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除工勤编外也都是可以参加“参公”过渡考试的,考试通过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公务员身份登记,这样事业编干部身份自然就会转成“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我能想到的事业编制干部身份转成公务员或“参公”的途径只有以上两种,另外还可以通过公务员考录,副科级公开选拔,扶贫获得职务提拔,行政类事业单位改制成行政单位等等方法,这些方法已超出了本题的答题范畴,就不展开细说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哪些公益一类事业编算参公?

参公事业单位有三种,分别是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

1、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像供销社、粮食局、机关局、移民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等等,都是2007年第一批审批参公的事业单位,类似的参公事业单位还有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等。

2、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这一类别的参公事业单位有很多,主要集中在各大职能部门的二层,如文新广局的文化执法,交通局的交通执法,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卫计委的卫生监督执法,国土局的国土清理执法,环保局的环保执法等。

3、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群团类机构,比如共青团、工会、妇联、社科联、文联、侨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科协、党校等,都是参公单位。

带编制的职业有哪些?

要了解带编制的职业有哪些,可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编制。

什么是编制?从广义上来讲,编制就是机关单位职工所占的职位,从狭义上来讲,国家给发工资的就是编制,但这么说也是有片面性的,因为还有一些人也是国家给发工资,但这些人是没有编制的。从目前来看,我国公认的编制只有以下这四种:

1、行政编制

能享受行政编制的也只有公务员了,对于很多应届毕业生来讲,公务员依旧是最理想的就业选择,尽管它的薪资待遇没以前好,但公务员的热度依旧居高不下。不过想要考上公务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得参加公务员考试才能享受行政编制。

2、参公编制

参公编制被分为两种:一种是按公务员法统一管理的参公事业编制,但实际属于事业编制;还有一种是党群、团委等参公编制。除了使用编制不同,其余各项福利待遇均与公务员没什么区别。

3、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属于仅次于公务员的编制,因为没有行政编制竞争力大,所以事业编制的群体基数他也是非常庞大,已经突破了四千万。因为事业单位编制通常是行政机关单位下属部门,岗位竞争力依旧不容小觑。

4、国企编制

国企、央企的正式工虽然属于合同工范围,但同样可以使用国企编制,也算是国家工作人员,虽然没有公务员那么吃香,但待遇和稳定性不比公务员差。

像社区工作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虽然也是国家财政拨款,但都是群众选举上来的,所以无法享受编制。

目前涉及到编制管理的职位,主要包含了各级党政机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司法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以上这些单位的编制受同级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控制,人员的进出只能在编制范围内,按照相应的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超编制使用人员,除非报同级编制委员同意以外,编制外人员财政不予拨款,人员经费严格按照编制进行控制。如果出现编制空缺,或是编制不足时,不减编制内经费,通过控制编制经费来提高用人单位的积极性。

当编制空缺比较严重,或是编制内人员退休需要增员时,在编制内范围内,可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招录,属于公务员的可以组织公务员的招考工作,按照程序进行录用,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招考的公务员,一旦进入用人单位就属于编制内的公务员;对于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如果因为组织调动或是退休等需要补员的,在编制的领导职数范围内,可采取竞聘上岗或是由组织部门考察提拔,也可以从外单位调入的方式解决。

在事业单位,一般编制部门只控制编制总数,不控制具体的进人管理,而是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是事业单位,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或是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统一组织进行招考,只要属于编制范围内的招考,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以后,就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最低年限一般是在3年以上,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以后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在国有企业,除了领导职数有编制控制以外,对于一般员工的管理,基本上都是采取劳动合同制,上级编制部门不会对国有企业实行编制管理和控制,但当地国资委是采取控制工资总额的方式进行管理。在工资总额的控制范围内,企业拥有用工的自主权,可以自主组织进行社会招聘,实行市场化管理。但在国有企业内部,为了在工资总额的范围内更好地使用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每个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通过“三定”的方式,控制人员的总量。所谓“三定”就是定岗位、定人、定工资总额。国企的三定并不是编制部门或是主管部门强制性的,而是作为企业基础管理的一种方式,由各个企业自行制定,而且每年不一样。所以从制度层面来讲,国有企业不存在编制外、编制内的问题,而是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用工方式的具体体现。

公务员的职位备注是参公管理?

公务报考职位备注是参公管理,说明报考的职位是事业编制,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务和职级晋升、工资套改等各方面,均按公务员标准执行,享受同等待遇。因此,参公管理事业编制虽然不是行政编,但各方面待遇与公务员无异,没有什么差距。

参公编制的形成有其由来,过去由于行政编制有限,拿不出太多编制用于招录人员,而不少事业单位又实际上承担着行政执法职能,为了符合法律程序,于是采用了折中的方式将部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按公务员法来管理其在职人员,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由于待遇和晋升方式都一样,某种程度上来说,参公人员就是公务员。但细究起来,参公和公务员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说交流,很多地方已经实现参公和公务员自由流动,两者之间相互调动没有障碍,但也有一些地方不行,将参公人员调行政视作“逆向流动”,除提拔到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允许调到行政机关外,一般人员仍不能实现参公到行政的自由流动。特别是本次机构改革后,很多参公单位取消,一部分参公人员可以随职能划转分流到机关安置,还有一部分参公人员将随单位改公益,保留参公身份,虽然身份待遇保住了,但是在公益类事业单位无法执行公务员管理系统,实际上已经没有了职务上升空间,对这部分参公人员而言,未来非常尴尬。而相反,如果是公务员,无论怎么改,晋升体制不会变,无非单位好赖有差别而已。

所以,如果考公务员,能够考行政编,尽量别考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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