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制,严格按照什么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
委员会制,严格按照什么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
中国共产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如何能选出真正愿意为大家服务之人?
本人是刚刚当选连任的第二届业委会主任。说实在话,如果是有人能接任这个,我也是愿意大力支持他的,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耗在小区的杂事里。但是,又真的是不忍心看到小区会滥下去,特别是很多问题不及时处理后,会给将来留下极大的隐患,最终受害的人肯定也包括我自己在内。
首次的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在此,特意给题主,也包括所有关心自己小区的人们,提点建议吧。
现今的法律法规,对业委会职能和定位是模糊的,极其狭窄的。而当今的居住在小区里的很多很多的人,对业委会的理解也是含混不清的。很多人也不知道业委会应该做些什么事。
从我的经验及这些年深入研究居民小区的总结来看,业委会的职能是:组织和带领小区广大热心业主,解决和推动解决小区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物业公司、开发商及政府相关部门一道努力,共同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美丽家园。
由于快速的城市化,进入居民小区里的人很多都互不认识,但很多人又自以为很聪明,都以为小区的事与自己无关。并且找到的一条理由就是:我都不认识这些人,怎么选呢?于是干脆就不参加业主大会了。
那么反过来又问一句:你选都不选出来,又怎么能知道那些人是有能力还是没有能力呢?
一个人要让大家认识,只有在做事情的过程中,才会被大家认识。做的好了,就认可。做的有失误了,大家一起帮助,一起提建议,出点子,想办法,这样才能创建一个好家园。反之,如果不选举出来,那么又如何能认识呢?难道因为不认识,就永远不选了吗?
可问题又来了,任何一个小区,都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需要解决,而做任何一件再小的事情,都是需要有人牵头,有人响应,有人支持的。如果一个小区里发展到连几个牵头人都没有的话,那就是这个小区的悲哀了。
因此,有人说:有本事的人,就筹备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本事的人就支持这些人。当然,在很多小区里,还是一些人是不希望成立业委会的,这样,他们就可以做到老子天下第一,我行我素了。在那样的小区里,占便宜的是耍赖耍横的人,吃亏的是老实人。
另外,也要请大家明白,绝不要想着只要成立了业委会,小区里的事情就可以全靠着业委会那几个人干好的,没有广大业主的支持,那是不可能的,也是坚持不下去的。为此,本小区除了业委会外,还组建了业主代表团,还有十来个业主专门工作组,有好几个业主工作组起的作用还是非常不错的。当然,有的业主工作组还在探索和完善中。
小区业委会最悲哀的是什么呢?
那悲哀的就是:业委会委员被小区里的极少数无赖气得集体辞职。这样的小区,要再次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委会,那是比登天还难的。
因此,如果题主是真正的关心自己的小区,那就不仅要积极参加业主大会,不应该动员告左邻右舍,积极积极选举,多看看候选人的简介,选出首届业委会。业委会成立后,也积极主动参与业委会组织的各种会议,理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仅仅是一个平台,所有成住在小区里的人,都是业委会的成员,业委会不仅仅是业委会的那几名委员。
当然,客观地说,首届业委会的成员,因为都不是专业工作者和全职工作者,在工作者可能会有些不足,有些失识,可能在有些方面会走弯路,但都要应当理性的看待问题。首届业委会成立后,就会开展一些工作,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就会组织一些业主参与,这样,在工作中,大家就会慢慢了解了参与小区事务的人中,哪些人是踏实可靠的,哪些人是光动嘴不动手的,哪些人是什么货色。这样呢,到下一届换届的时候,就相应的对小区里的更多的人就会更加了解了。
可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平台,能了解吗?永远不可能。
小区事务非常复杂,有兴趣者,请关注“锐眼说小区”,文章列表中以及问答中,有大量有关小区治理方面的经验总结和介绍,题主也可能将自己认为有道理的文章,转发到你小区的业主群中,让大家理性、理智看问题。
1998村民自治法颁布意义?
1998年11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自治内容不断丰富,自治组织日益健全,实践形式丰富多样,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年10月28日,结合十余年的实践,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并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村民委员会选举和罢免程序为核心,健全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对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全文?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
主要内容
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业委会和管委会区别?
1、概念不同:小区管委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业委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选举方式不同:管委会从业主和使用人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必须由业主选举产生。
3、权利和义务不同:管委会的权利是制定管委会章程,代表住宅小区内的产权人、使用人,维护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利,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年度管理计划和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检查、监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