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真相,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开庭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真相,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开庭?
这个问题涉及法律问题,不能给与准确的的回答,只能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八达岭动物园方面:
一、在涉及游客生命安全的问题上,是否有安全措施:包括在醒目的位置(比如在入园门口及道路旁)有安全提示,和警示牌。还有和游客签署带有法律约束的协议书。比如《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等等。
如果动物园方面没有安全提示、没有与游客签署责任鉴定的法律文件,如果出现了伤人、死亡事件,动物园方应负主要责任!
游客方面:
是否能看到安全提示、和警示牌。最重要的是,是否与动物园方签署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这是界定责任的法律文件。
如果游客能看到安全提示,最重要的是与动物园方签署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游客要负完全责任!
为了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人道主义精神,动物园可适当给于受害方部分慰问抚恤金。
为什么很多网友会指向教师这一行业批评?
韩愈的《师说》曾经说过: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本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所能起到的表率作用在人群中是十分明显的。尤其是家有小儿的家庭更是深有感触。老师一句话,胜过家长苦口婆心说半天。
当这么一个职业与这次事件发生了碰撞,那么,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以及引起的反思注定是巨大的。
同时,教师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一家老幼!他们并不能超脱于尘世之外!那么,为什么大家对于罗老师就这么严格呢?我想,这也是教师行业在各位心目中神圣地位带来的。
既然是老师,那他必然要有超越常人的学识、素养、品格、魅力。遇事的处理上必然会有所不同。但是这种不同,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恐怕这也是当地教育部门给予罗老师停职处理的原因。
当然,老九也不排除教师队伍中个别害群之马给家长、学生在心理上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还希望大家多点包容之心。毕竟这样的老师还是少数。
尊重,和面子一样,是别人给的。归根究底,是自己平日一言一行日积月累堆积出来的。心存敬畏,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只是教师,这是大家都需要去做的!
且行且珍惜!
被查出言三百万的车也敢扣这件事?
“三百万的车你也敢扣?!”就扣了,你想咋滴!!瞧把你能的!(小编的内心独白),违规了不配合处理及时接受处罚还想吓唬交警?你一个4s店的工作人员,就算是马云的车违规了,该罚还是得罚。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贵贱之分。
事件回顾
4月11日下午,在北京安四路东三旗路口,一辆无牌“奔驰迈巴赫S680”违法进入“快三公交专用道”,被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巡逻民警发现后拦停。
这辆车一度想绕过民警逃离,但被前方的警车堵住去路,司机见状只好停车接受交警检查。经询问了解到,驾驶人贾某(男)是亚市某4s店工作人员,有合法驾照,但所驾车辆没有悬挂号牌和临时号牌。贾某自称该车是卖出车辆,他正打算办理临时号牌,因为车辆无牌不顾忌监控拍摄,又抱着不会遇到执勤交警的侥幸心理,才开上了公交专用道。
由于车辆无牌,当民警告知按规定要暂扣其车辆时,贾某却露出一副惊讶又不屑的神态,对民警说:“我这可是三百多万的车,你们也敢扣?”。民警当场申明,只要没有上路的合法牌照,就要按规定暂扣车辆。最后,贾某只能接受车辆被暂扣的处理!
首先先给交警点个赞,工作在最基层,每天风吹日晒的,辛苦了!在处理这些违规事件中能秉公处理,不徇私,不偏袒。国家就是需要这样能公平公正办事的人。这里不止说的交警,而是所有国家单位的人,也叫公务员吧。
然后说说这个司机吧,既然有驾照,那就肯定学过交规,明明知道自己违规了,还抱侥幸心理,你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不负责。中国每年都发生很多交通事故,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抱侥幸心理引发的。在这也啰嗦一句“请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切勿抱侥幸心理,生命只有一次!”
这个司机的话其实反应了一种社会思想,就像当年的“我爸是李刚”,总觉得有钱有势就应该被法律宽待。现在小学生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不仅是说说而已,尤其在当今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更是得到贯彻与落实。
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做什么;无论你多富有,请不要触碰法律法规。
以前农村真有老虎出没吗?
老虎是个头最大的猫科动物,如果单纯依靠身体技能,老虎在自然界基本没有对手,它和狮子都是肉食动物中的霸主,人如果单靠赤手空拳和老虎相搏,无疑是去送死,所谓的武松打虎也只是传说和小说中的杜撰罢了。
老虎吃人的事情自古以来就时有发生,就在前天(7月26日),印度媒体《印度斯坦报》报道,位于印度北部北方邦的皮利比特老虎保护区内,一头大约6岁的母老虎被43名村民乱棍打死。
原因是这只老虎闯入村落攻击村民,导致当地9名村民受伤,其中1人在送医后回天无力而死亡,村民们愤怒了,纷纷拿起棍棒等武器追寻老虎,找到之后一拥而上棍棒齐发,老虎赶紧逃跑,无奈前有堵截后有追兵,老虎虽然凶猛,无奈村民人数众多,在棍棒雨点般的袭击之下,老虎也身受重伤,被打的奄奄一息。
后来村民离去,躺在地上的老虎休息了半天时间,体力有所恢复,据说还逃回了深山老林,不过可能由于受伤过重,在当地林务局人员找到它的时候,这只老虎仍然死亡了,检查发现,老虎身上多处骨折,应该都是被村民打伤的,其实像老虎这种野外生存的,靠猎杀为生的猛兽一旦受伤失去猎杀功能,就很容易死亡。
老虎在印度也是受保护动物,所以印度法律规定打死和打上老虎都是违法行为,但是当地村民为了自保,还是选择了将老虎杀死,这正是因为他们认为伤过人或者咬死人的老虎,之后就会认为人类是可以咬伤或咬死,甚至是可以食用的,这也是这只老虎之所以能咬伤9人,咬死1人的原因,不打死它的话,它之后还会做类似的事情。
两年前的2017年,也有过类似的报道,有一只老虎逃出了老虎保护区,来到村庄附近觅食,在4个月的时间内咬死了6个人,开始的时候当地人并没有太在意,但是不断有人被老虎咬死,人们才重视起来,当地人开着拖拉机把稻田里的水稻都碾平,也有人骑着大象寻找,当人们找到那只老虎的时候,它又咬死了一个人,是当地的一名安保人员,当时那只老虎正在咬食那个安保人员的胳膊和腿,搜寻人员向它发射了几十枚装有镇静剂的飞镖,老虎才躺到了地上了睡了过去。
因为那只老虎极具攻击性,动物保护人员把它关到了笼子里并带回了老虎所在的自然保护区,等于说这只老虎又被保护了起来,这使得当地村民极为愤慨,他们一直认为这只害人的老虎应该就地处死,并且担心那只老虎重新从保护区出来害人。
南亚地区是孟加拉虎生存的地盘,因此印度国内有着数量众多的老虎,不过它们大都生存在自然保护区内,即便如此,仅在去年(2018年)就有22人被老虎咬死,不但是老虎,豹子也会袭击人类,印度媒体同样报道这两天有一只豹子因为袭击村民而被村民打死。捕猎,是肉食动物的天性,这是它们获取食物的方式,对老虎、豹子、狮子、狼等肉食性野兽来说,只要它们能捕食的动物,都在它们的食谱单上,人类当然也不例外,只要它们觉得能捕食人类,就会在遇到人类时捕而食之,只有动物园或者保护区中那些人类饲养的野兽,因为平时并不缺食物吃,才不会轻易袭击人类,而如果把它们饿急了,它们也是会对人类下手的。
其实,处理人与肉食性大型动物的关系,历来是一个难题,要保护动物,人就难免受到伤害,不保护动物,一些猛兽也可能被人类猎杀掉。有一个好的方式就是让动物惧怕人类,比如非洲的马赛人,因为长期以来猎杀狮子的民族习惯,导致狮子们每当看到穿着红衣服的马赛人靠近就望风而逃,这样狮子即使遇到单独行走的马赛人,也没有胆量去猎杀,相对而言马赛人在狮子面前也就安全一些了。
自然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老虎,狮子,豹子,狼等动物仍然信奉这一信条,只是我们人类进入了文明时代,已经成了地球生态环境的主宰,所以如果我们仍然信奉这一线条的话,那么老虎、狮子、豹子、狼等动物很快就能被我们消灭掉,甚至整个生态环境都能被我们摧毁掉,所以我们要保护生态环境,就要保护很多动物,但是人类社会又是以人为本的,因此人与动物的关系并不容易处理,尽量减少人类与猛兽的接触是个可取的方法。当某些野兽有了以人为捕猎对象的习惯的时候,对其采取特殊的方法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类似的事情很可能会再次发生。
男子伸手进铁笼被老虎咬伤截肢?
这个事情很明显,被老虎咬伤的男子负主要责任,马戏团不存在重大过错。因此,让马戏团赔偿20万元的金额过高。
10月11日,记者获悉,该案做出终审判决,马戏团因看管不力被判赔偿20万元。事情发生做这种2016年12月30日下午,38岁的智障男子杨某在马戏团棚外看热闹时,将手伸进关老虎的笼子里,导致手掌、手背严重受伤,左手腕截肢。
其家属要求马戏团和该县文体局共同赔偿60余万元,法院最终认定文体局无安全管理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马戏团只派一人看管量量装有动物的车,看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杨某只是限制行为能力并非无行为能力,承担30%的次要责任。最终判马戏团赔偿20.5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有几个关键点:
1、杨某本身是智障人士,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他还是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的。而且,已经是一个38岁的成年人,对于把手伸进老虎笼子里的危险程度并非一无所知。因此,他这个行为本身就有故意而为之之嫌。对于自己被咬伤的后果,应该承担最起码70%的主要责任。
2、由于杨某是智障人士,他在外出时,其家属作为监护人应该陪护出行,以保证其安全。然而,杨某被咬时期家属并未陪护。因此,杨某的家属并未尽到监护责任,对于被咬的后果应该承担20%的次要责任。而在赔偿责任的认定中,家属的责任并未被算进去。
3、马戏团证照齐全,也向当地有关单位进行了报备,属于合法商演。而且,老虎当时是关在笼子里的,本身是限制了它对人可能造成是伤害的。老虎并没有主动对杨某进行攻击伤害,事故完全是由于杨某故意将手伸进笼子里的挑逗引起的。
况且,马戏团也安排了一个人专门看管关有动物的笼子,已经尽到了看管义务。至于让一个人看管是否不够,并不能作为赔偿的理由。因为并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几个人看管才安全。因此,以看管人数来确定马戏团的责任,实际并没有明确的依据。
所以,马戏团不应该承担70%的责任,最多出于人道主义承担10%的赔偿责任。如果按照二审认定的赔偿总额29.4万元,马戏团最多赔偿2.94万元即可。
其实,类似是案件同一年在北京也发生过一例,但结果与这个案件正好相反。2016年7月23日,32岁女游客赵某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区私自下车,被东北虎拖走,其母亲为救她也下车被咬死。赵某向八达岭园区索赔200万。最终认定八达岭动物园无过错,是赵某及其母亲擅自违规下车导致的后果。
类似的状况,却是不同的责任认定结果,哪一种依据才是标准,让人傻傻分不清。既然八达岭动物园在同样的状况中无责,那这个马戏团同样不应该对被咬的杨某承担责任。因为两个伤者都是擅自将自己处于危险之中,责任在于他们自身。因此,马戏团不应该赔偿20万元。
最后,提醒大家,无论在马戏团还是动物园,都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擅自做出一些危险的举动,以保自身安全。
大家觉得是谁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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