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部门到底有什么职责
商品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部门到底有什么职责?
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哪些部门是质量监督部门?
质量管理部负责鉴别和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负责向总经理报告产品的质量问题,质量管理部有权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停止生产及禁止出货。
▶IQC(进料检验)负责进料检验,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并协助相关部门解决;
▶SQE(供应商质量管理)负责供应商的开发、审查及与供应商联系处理质量问题;
▶OQC(出货检验)负责出货前检验,鉴别&保证产品质量,以满足客户要求;
▶QE(质量工程)负责不良复判、预警发出、改善对策追踪结案,及新产品导入,材料/设计/制程变更之试生产追踪;
▶ICC(文件管控)负责公司文件的分发、控制、回收、销毁;
▶QS(质量体系)负责质量体系的维护,负责内部审核、客户审核、认证机构审核相关事务处理;
▶MPA(过程巡检)负责巡检生产现场、仓库及各支持单位的产品过程、质量纪律、生产环境之作业状况,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良率、建立高效的生产环境,并追踪改善状况;
▶ORT(可靠性测试)负责对产品质量做可靠性试验,并向相关单位通报试验结果,可靠度不良及时汇报,并追踪相关单位回复分析及改善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