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案件是什么意思,这吴亦凡要引渡美国吗
引渡案件是什么意思,这吴亦凡要引渡美国吗?
我觉得在我国坐牢,刑期满后,如果去米国将会受到惩罚,如果不去就不会受到米国惩罚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吴某案件正在取证中,我觉得暂时不会引渡其去米国,根据所犯归属地原则,不耽误其在我国境内接受刑事处罚,刑事完毕以后,吴某的去向那是他自己的问题,可以回加拿大,或者其他别的国家,米国暂时不会因为这个臭名远扬的嫌疑人引渡,毫无意义,在我国知名,到了国外没人认识他
我觉得在我国接受完刑事处罚以后,如果在加拿大也有案件那么回答加拿大也将会受到惩罚,如果去别的国家那么根据影响没有国家愿意接收这么个极具影响力的有问题青年,除了阴影埋名,谁的国家也不愿意要这么个玩意,最后混到继续留在我国境内,如果离开其他国家追究起来那么还会在其他国家接受惩处,你觉得它会离开吗
614涉外刑事案件怎样处理?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1987年8月2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涉外案件应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以维护我国主权。同时亦应恪守我国参加和签订的多边或双边条约的有关规定。当国内法及其某些内部规定同我国所承担的条约义务发生冲突时,应适用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17条亦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2、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的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关于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本法的规定以及第14条关于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规定,包含和体现了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同时,公安部《规定》第3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16条均明确规定,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1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被告人提供翻译。如果外国籍被告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的,应当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他的口头声明记录在卷。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应当附有被告人通晓的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翻译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根据这一规定和涉外刑事诉讼实践,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司法机关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进行预审、法庭审判和调查讯问。
(2)公安司法机关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应当用中文制作有关诉讼文书。
(3)公安司法机关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应当为外国籍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如果外国籍诉讼参与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的,应当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他的口头声明记录在卷。
(4)公安司法机关在向外国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诉讼文书时,应当附有受送达人通晓的外文译本,但译本不加盖公安司法机关印章,送达的文书内容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外国人涉案能请中国律师吗
1981年10月20日司法部、外交部、外国专家局发布的《关于外国律师不得在我国开业的联合
请问加拿大为什么不提出引渡吴亦凡?
引渡他有什么用呢?一个无足轻重甚至可以说是臭名昭著的戏子会让一个国家耗费巨大人力财力物力去引渡他吗?真要是那个加拿大人产生了引渡他的想法,那真是吃错药了!再说你提出引渡就能成吗?
任何国家要引渡一个人怎么说来都是个在经济文化建设或军事科技领域等方面为国作出贡献的重要人物。你说这吴亦凡为加拿大做出过什么贡献呢?在加拿大眼中,他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跳梁小丑而已。于国无用,没有任何引渡价值,至于在外国犯下的罪行,就由别人去处理得了。根本犯不上为他出头而让自己去触霉头。
这吴亦凡其人也不咋地,也就一些脑残粉叫嚣附合罢了,大多理性之人是不屑一顾的。既然他被刑拘了,就在那里面认真忏悔,思考人生吧!
将继续引渡案审理?
加拿大:孟晚舟还不能走,要在家中继续等待!此前豪宅曾被闯入!
今天(6月16日)凌晨时分,央媒报道:加拿大仍没放人!
根据上述媒体(央视)发布的报道显示:加拿大于当地时间6月15日早上9时(北京时间6月16日凌晨0时),再一次对孟晚舟(“华为”主要创始人兼总裁任正非的大女儿)进行了听证,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孟晚舟的律师提供了一份证据,证明孟晚舟是被冤枉的!
另外,下一周(6月23日)还将继续听证!
时至今日,孟晚舟已在加拿大温哥华的家中“煎熬”了563天,这样无休止的等待,不知道还需要多少天、甚至多少年!
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显示:孟晚舟于2018年12月1日被扣,在被扣后的第8天,位于温哥华登巴区(Dunbar)的家就被被多人闯入!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知名媒体(新浪财经)昨天(6月15日)早间时分发布的报道称,“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位于佛山顺德区北滘镇的家(别墅),也被多人闯入、并疑遭挟持;
据公开资料显示:何享健所住小区(君兰国际高尔夫生活村)的开发商(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公司(美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都是自己家的(“美的集团”旗下分公司)!
近半年之后(2019年5月),加拿大相关部门终于批准了孟晚舟搬家的申请:为了便于安排安保,从此前获保释批准入住的一间独立屋,搬入另一间大豪宅(独栋别墅)中!
据了解,孟晚舟先后入住的这2套房子,分别位于温哥华有名的豪宅区——登巴区和香榭区(温哥华最有名的富人区),都在其老公刘晓棕名下;
其中,登巴区的豪宅位于第28大道4005号(West 28th Avenue),是孟晚舟老公于2009年,花费约270万加元(按照今天的汇率,约合1411.51万元)购买的,这套豪宅共有6间卧室;
香榭区的豪宅(带有7个卧室)地址是1603 Matthews Ave,孟晚舟老公当时(2016年)买房,共计花费了约1500万加元(约合7841.7万元)!
根据当地二手房网站最新的房价数据显示:登巴区豪宅房价涨幅较大,同社区豪宅挂牌价最高价达800万加元,而香榭区豪宅的升值幅度不大,目前最高挂牌价约2000万加元(约合1.05亿元)左右!
粗略估算一下:孟晚舟老公名下2套豪宅当初的购入价共计约1770万加元,在分别持有4年和11年后,目前总市值最高约2800万加元,若按照今天的汇率,约合1.46亿元!
那么,这也就意味着,若孟晚舟刘晓棕夫妇以后选择回到国内居住,他们卖掉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2套豪宅,至少还能套现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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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都要哪些手续?
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需要相关司法程序的审批和协调。通常需要请求国和引渡国的司法机构进行谈判,并签署引渡协议。
引渡协议达成后,引渡国会按照协议的要求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回国,然后由国内司法机构继续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