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制度,欧洲封建等级制度
等级制度,欧洲封建等级制度?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
什么叫晋升双轨制?
在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实行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双轨制”,领导干部走职务系列,普通公务员走职级系列,前者的薪酬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后者的薪酬待遇主要与职级挂钩,一个公务员虽然没有“当官”,但可以凭工龄长、资历深、经验丰富、考核得分高等条件,获得与同等“级别”官员不相上下的薪酬待遇。比如在县里,一个勤勉工作三十年、各项考核成绩优秀的普通公务员,他拿的工资奖金就可能比县委书记和县长更高,他虽然一直没有“当官”,但同样可获得体面的收入,职级也晋升到一定的高度,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都认可他的成功,做到这一步,可以无悔矣。
不是所有的公务员都适合“当官”,也不是所有的领导干部都适合“当大官”,让每个公务员都匹配在最适合他的职位和工作上,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对公务员自身的成长成才,对公权机关向社会提供最优化的公共服务,都是至关重要的。逐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双轨制”,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必将有助打破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机制,使公务员体系的分配标准和评价标准,回归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价值本位。
古代印度有一种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
古代印度的等级制度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和其他劳动人民进行统治的社会制度,是阶级分化的具体表现.种姓制度在国家形成过程中起到了保护氏族贵族奴隶主特权地位的作用.
在古代印度内部逐渐产生不同的等级,形成了一种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称为种姓制度.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晋升管理办法?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事业单位管理岗分为十级,刚参加工作分配到管理岗位的职员,一般核定为十级管理职员,相当于公务员序列里的办事员;实习期满后晋升为九级职员,相当于科员。从九级职员晋升到八级职员,就需要硬性条件限制了:四级以下职员晋升,必须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任期满三年以上才符合晋升条件。也就是说,八级职员晋升,必须是九级职员工作满三年以后,才能达到基本晋升条件。
九级十级职员依然是一般干部,属于人事部门管理,级别只在工资核算时起作用。而八级职员相当于公务员序列里面的副科级,已经属于组织部门管理和任命的干部了。受管理岗位领导职数比例限制,八级职员开始就有相应的职位限制,在县区一级,50名编制以下的事业单位可以调一正两副三名领导职数,也就是八级管理岗位只有两个,七级管理职位一个。由此可见,八级以上管理职位晋升之困难。许多人在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了一辈子,早就满足了八级岗位晋升的条件,却因为职数限制,得不到提拔任用。
随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试点改革,为了解决管理人员因职数限制,长期得不到提拔任用,工资待遇较低的现状和问题,江西、宁夏等地开始试行类似于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政策。具体为:
1、现聘管理岗位九级、八级职员满6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对应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七级职员;
2、现聘管理岗位七级、六级职员满13年,工龄满25年且聘期内须有三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六级、五级职员。
3、新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聘用在管理岗位上满1年后,考核合格,可不受职数限制分别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七级职员;
4、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晋升非领导职责七级、八级职员的任职年限,以在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年限为准计算。
古埃及的等级制度?
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等级制度,形成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茶人等印度土著居民的征服及雅利安人内部分化的过程中,它包括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其等级森严、职业世袭,并实行内婚制。
种姓制度掩盖了鲜明的阶级关系,造成不同等级之间的隔阂与对立,限制了人们智慧和创造才能的充分发挥,阻碍了印度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