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大盘跌而跟着跌甚至屡创最低价
三创,大盘跌而跟着跌甚至屡创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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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顺风顺雨,有的历经苦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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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
读书人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哪样最难?我的回答内容如下: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出自《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其文说:
二十四年春,穆叔如晋。范宣子逆之,问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谓也?”穆叔未对。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其是之谓乎?”
穆叔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鲁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禄之大者,不可谓不朽。”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谓:“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唐人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对德、功、言三者分别做了界定:“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
“三不朽”中,“立德”有赖于见仁见智、众口难调的外界评价,“立功”需要挤身垄断性和风险性极强的官场,这些往往非一介书生的能力所及;于是,文人每以“立言”为第一要务,以求不朽,这诚如曹丕《典论·论文》讲:“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自传于后。”
胡适曾将“三不朽”称为“三W主义”。“三W”即指英文“Worth”、“Work”、“Words”,这三个词的涵义与“立德、立功、立言”相近。在《不朽——我的宗教》一文中,胡适指出了“三不朽论”只限于极少数人、没有消极的制裁和功、德、言的范围太模糊等三层缺点,并提出“社会的不朽”:“我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的责任。‘小我’虽然会死,但是每一个‘小我’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言语行事,无论大小,无论是非,无论善恶,都永远留存在那个‘大我’之中。”
胡适的“社会的不朽”论旨在把每个人的一己行为与人类的历史发展关联在一起,给有限的个体生命赋予永恒的意义,人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无论是非功过、积德造孽,都要被历史记上一笔。
“三不朽"影响深远,作用巨大。
在转瞬即逝的时间之流中,人总想抓住些永恒的东西。美国现代哲学家詹姆士在《人之不朽》一文中曾这样讲:“不朽是人的伟大的精神需要之一。”当然,詹姆士这里所说的“不朽”,是指宗教性的不朽。而中国历史上的所谓“三不朽”,则是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一种凡世的永恒价值。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春秋时鲁国的叔孙豹与晋国的范宣子曾就何为“死而不朽”展开讨论。范宣子认为,他的祖先从虞、夏、商、周以来世代为贵族,家世显赫,香火不绝,这就是“不朽”。叔孙豹则以为不然,他认为这只能叫做“世禄”而非“不朽”。在他看来,真正的不朽乃是:“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
言及“立言”的不朽,叔孙豹特以鲁卿臧文仲为例,说:“鲁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国语·晋语八》对此亦有记载:“鲁先大夫臧文仲,其身殁矣,其言立于后世,此之谓死而不朽。”历史上的臧文仲何许人也?他立了何言而被视为不朽?原来臧文仲系春秋时鲁国大夫,屡建事功,且长于辞令,就为政立国之事多有高论,在诸侯国间广为流传。
他所谓的“立言”是与“立德”、“立功”紧密相联的,并非仅以立言为职志。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口碑不错的历史人物,孔子却批评他“不仁者三,不知者三”(《左传·文公二年》)。看来,要想做到“三不朽”或其中之一二,殊非易事。
唐人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对德、功、言三者分别做了界定:“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在后人对“三不朽”的解读中,“立德”系指道德操守而言,“立功”乃指事功业绩,而“立言”指的是把真知灼见形诸语言文字,著书立说,传于后世。
当然,无论“立德”、“立功”或者“立言”,其实都旨在追求某种“身后之名”、“不朽之名”。而对身后不朽之名的追求,正是古圣先贤超越个体生命而追求永生不朽、超越物质欲求而追求精神满足的独特形式。
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论语·卫灵公》)屈原的《离骚》讲:“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云:“立名者,行之极也。”诚然,历史上晋代文人张翰曾说过“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唐代诗人李白亦讲过“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但事实上,二人虽则酒没少喝,但诗文佳作也没少写。
可以说,对死后不朽之名的追求,可以激励个体生命释放出无比巨大的能量,拼搏奋进,建功立业;而置个人身后名誉于不顾的人,则难免流于酒囊饭袋、行尸走肉,甚或沦为恶棍暴徒、独夫民贼。
历史上,功勋卓著的拿破伦生前总担心自己在十世纪后的世界史上连半页纸都占不到,结果名垂千古;而生前放言“死后哪怕它洪水滔天”的法王路易十五,自然遗臭万年。
同时,对不朽之名的追求是要付出非凡代价的,被历史大书特书的旷世伟人都是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做出巨大的个人牺牲并放弃凡俗的某些物欲与私利,而后才功成名就的。
例如,被后世称为“至圣先师”的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周游列国,讲学传教,结果畏于匡、困于蔡、厄于陈,“累累若丧家之犬”。再如,司马迁因说真话而遭到宫刑,仍能忍辱负重,发愤著书,遂留下“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当然,历史上也有些人借名求利,名利双收。但浪得的虚名不会长久,最终难逃历史老人的法眼。
“三不朽”至今也给我们了很大启示:
曾几何时,社会上充斥着追名逐利的短期行为,熙来攘往奔竞于名利场上的人们根本无暇顾及不朽之名的诉求。不用说“立德”方面的假仁假义、外廉内贪的道德作秀,“立功”方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就是在被先贤古哲视为生命的“立言”方面,时下的不少著书撰文者所追求的也不再是不朽,而是速成,而速成者自然就难免乎速朽。
如果从胡适所谓“社会的不朽”的角度看,真不知道急功近利的他们能拿什么上对得起列祖列宗,下对得起子孙后代?“我死后哪怕它洪水滔天”这句历史上个别统治者的口头禅,如果不幸成了一代人的集体无意识或社会的潜规则,那真是莫大的讽刺和悲哀。
要真把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作个比较,看哪个最难?我同意曾国藩前辈的观点。曾国藩说:古人称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立德最难,自周汉以后,罕见德传者。立功如萧、曹、房、杜、郭、李、韩、岳,立言如马、班、韩、欧、李、杜、苏、黄,立德者古今曾有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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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哪些酷刑?
电视剧里,我们并不能看到真正的历史上的酷刑,其实历史上,真正的酷刑,是非常恐怖的。下面我们列举一些令人难以想象的古代酷刑!
一、梳洗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用滚开的水往犯人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
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二、剥皮历史上最爱搞剥皮的人是明太祖。
由于他是贫民出身,最恨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贪污,下场通常就是剥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对父子贪污,震怒之下,下令剥皮。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这种刑法据说是三国东吴最后一代国君孙皓发明的,不过让他闻名天下的却是明太祖朱元璋。
犯人被从脊背下刀,然后将背部的皮肤从两边撕开,就如同蝴蝶一般,又称为“蝴蝶展翼”。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将犯人埋在土中,在脑袋上开个十字形的伤口,将水银倒进去,因为水银的密度很高,很重,会将人体的皮肤与肌肉分离。
在洪武一朝,因为贪污而被剥皮充草的官员数不胜数,甚至连朱元璋手下的大将蓝玉也逃不过被剥皮的下场。
三、腰斩电视上的包青天,开铡的时候我们看到的都是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
但是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包青天那三把铡刀其实是腰斩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两段。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能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时间,而这段时间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斩的。
补充说明一点,据说明成祖要求方孝孺执笔草诏,方孝孺执意不肯,明成祖威胁要诛他九族,方孝孺厉声说:诛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并诛却,当时株连数千人。
四、五马分尸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不要以为这没什么,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
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要花多少时间我不知道,不过恐怕不是几秒钟就可以解决的。而撕开的时候,恐怕是血雨满天。
五、人彘另外常听到的“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活生生的倒是没听过。不过历史上有一段记载,恐怕比大卸八块还惨。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六、凌迟凌迟有被称呼为千刀万剐,这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残忍,最血腥的刑法,当然能够享受这种刑法的人也不是一般的罪犯,一般都谋反啊,犯上作乱的,当然凌迟也分不同的级别,最低等的是八刀,又称为大卸八块,然后是三十六刀,一百零八刀,当然最恐怖的莫过于3三千六百刀。
据历史记载,明正德年间的大太监刘瑾就享受了三千六百刀的待遇,整个行刑过程长达三天三夜,到最后只剩下一副骸骨了。
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刽子手也要受刑。这是明朝的规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更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七、虿盆这是古老的殷商时期的刑法,在周朝创立之后就被废除了,据传说是商朝最后一位皇帝帝辛和宠妃妲己,所创,将犯人全身衣物除去,丢入深坑之中,坑洞中只有数不清的蝎子蜈蚣已经饥饿的无毒蛇,犯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一点点的啃噬。
七、骑木驴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据《狄公案》记载,古代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体内穿入,押赴刑场处决。
八、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除了以上重刑,还有一些衙门里常用的惩罚手段,据说19世纪曾有英国人目睹了清朝衙门曾执行的这些刑罚。
他们将过程用画的方式记录了下来,算是歪果仁眼中的满清十大酷刑:
廷杖:让犯人趴在地上用棍棒直接重打,古装剧中最常出现的刑罚。
照面拍板:用木板直接在犯人脸上赏巴掌。
竹桥渡仙:在犯人小腿上放一根竹子,让两个人各站在两端。
石灰腌目:用石灰粉直接撒入犯人眼中将他弄瞎。
排木夹指:用木条夹住犯人手指,让人痛不欲生。
机架夹足:将犯人固定在刑架上,官差拉紧木条夹犯人脚踝。
悬空吊刑:将犯人悬挂在半空中,让他痛苦不堪。
挑断脚筋:直接用刀将犯人脚筋挑断。
6环首死刑:将犯人吊死,与西方的绞刑类似。
斩首:浅显易懂的酷刑,也是让犯人受到最少痛苦的方式。
总之酷刑就是各种折磨人的手段,其创意跟脑洞都可以称得上“恐怖至极”。其实除了上面这些刑法之外还有炮烙、刖刑、烹煮、活埋、沉河、射杀、穿铁……数不清的刑法,随着封建王朝的破灭,这些压迫人民群众的刑法也消失殆尽了。
真的可以月入过万吗?
如果你想在一线城市摆地摊,说实话现在真的够呛,先不说能不能月入过万,勉强经营都是个问题!
为什么呢?
一线城市都在整治“脏乱差”,地摊首当其冲十几年前,作为一个在北京城长大的90后,每一个人多的路口都会有一个早点摊,豆浆油条、豆腐脑、小笼包应有尽有。只要你起草贪黑,月入上万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现在,北京大街上哪里还有路边早点摊?全部被规划到铺面里。当然,初期,经常看到很多地毯摊主推着车各处跑,整治地一来钱都顾不上要!
2.生活水平提高、购物便利,地摊不再吃香
现在在一线城市生活,在家待着想吃东西有外卖,想买菜有各种送货上门。想购物,各大购物网站随时恭候。
只能说,地摊可能已经是个过去式了!应该是,终将过去。
另外,如果是在小一点的城市,不是很严的话,也是可以摆摊的。
但是小城市客流量比较少,所以要月入过万的话也得考虑做什么,得做好销售的,毛利润高一些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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