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理论,目标设置名词解释

2023-04-01 12:40:04 119阅读

激励理论,目标设置名词解释?

目标设置是指“人类行为受有意识的目标、计划、意图、任务和喜好的影响”,是“有意识的目标影响行为”,它是由洛克等人提出的理论。

目标设置理论认为目标本身就具有激励作用,目标能把人的需要转变成动机,使人们的行为朝着一定的方向努力,并把自己的行为结果与既定的目标相对照,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实现目标。

激励理论,目标设置名词解释

激励的行为基础理论?

激励理论

研究如何调动人积极性的理论

激励理论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与管理体系,将员工对组织及工作的承诺最大化的过程。激励理论是关于如何满足人的各种需要、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原则和方法的概括总结。

激励的目的在于激发人的正确行为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充分发挥人的智力效应,做出最大成绩。

激励橡皮人的方法?

一、交换 交换是指一方与另一方在平等的基础上为利益互换而进行的交易。

在组织管理中,个人与组织之间其实是一种交易行为。任何一个组织要完成本组织的职能或目标任务,都需要通过一定的人来完成,此时,就需要组织向社会聘用人员。个人这所以愿意进入组织,是个人在权衡各种可供选择的利益后,值得进入该组织,个人与组织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交换。组织聘用人员的利益是为了使聘用者拥有一定技能,并能完成组织的某些功能,以使组织实现自身的职能或目标任务,以保持组织的生命力,组织为之也付出一定的代价(如薪酬);个人之所以受聘,是因为组织能提供给个人相应的利益,包括物质性的和精神性的,个人也为之付出一定的代价,如个人的劳动,包括体力与脑力劳动。反之,组织不可能聘用一个不能完成组织功能,不向组织提供劳动能力的人;个人也不可能到一个不向个人提供任何利益或避所的组织中。这种交换应是平等的,互利双赢的。交换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组织应倡导的公平的管理方法。自愿的交换能为双方都带来利益,它可促进社会利益的有效合理分配,有效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并随着自由交易人数的增加,交易者个人对此整个交易行为的影响而减少。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强权方法在组织中管理运用时会给个人、组织、国家乃至人类社会带来的危害。人们之所以能接受组织管理,是因为组织能为个人提供所需要的利益;组织之所以能够容纳职员,也是因为职员个人才能或劳动的付出正是实现组织职能所需要的。个人付出与组织提供两者之间形成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当这一交换关系有一方不存在的时候,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就会很快丧失。更谈不上其他管理方法的运用问题。自愿的公平交换是组织留住人员,并有效完成组织目标任务的前提,是倡导人们价值取向的主要手段。人们为什么要在这个组织做工作,而不在别的地方去做,人为什么要服从组织安排,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如此等问题的回答应从组织是否能提供人们的需要开始,应从自愿的公平交换开始。当这一平行的交换条件不复存在的时候,管理者使用任何方法去管理组织中的人都是难以进行或难以想象的。在具有人性的社会中,管理者不能要求员工自愿或无偿为组织卖力,员工也不能要求组织无条件为自己提供居所、薪酬或个人价值的发展平台或空间。同时当组织需要倡导什么,需要褒扬什么时,可以设定一定的交换条件,使人们与组织在自愿平行基础上进行“交易”,以达到组织管理的目的。二、惩罚 几岁的小孩出于天性,母亲刚给他倒了一碗热开水,生怕烫着他,不断地忠告他让他不要去动它,以免烫坏他的手。但天生好奇的小孩,不听母亲的忠告,在母亲没有注意时,小孩就把手伸进了开水碗里,开水烫得他本能快速地收回了手,疼痛使他哇哇直哭,无论母亲如何去哄他,都无济于事。他的确很疼,因为他的手的确烫伤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小孩一看见冒汽的热水就变得十分谨慎,不用母亲忠告,他已知道应该先去试探一下,然后再去动它。这样的情景几乎所有人都有阅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抑制一个人错误行为发生的最有效方式是让行为主体人尝试到了为自己错误而付出的代价。如果我们做出假设,当还不太懂事的小孩将手伸进了不烫手的水里时,这个小孩还会有第二次这样的行为吗?第二次的行为会变得如此谨慎吗?答案不言而喻。惩罚会使人们在发生不良行为时产生畏惧感,从而抑制人们不良行为的发生。但惩罚不能起到激发其潜能的激励作用。这是抑制人们不良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但这种惩罚必须有一定的额度。当惩罚的额度太小时,惩罚就起不到拟制其行为的目的,这种惩罚便是无效的惩罚,如果这开水不是很烫,对小孩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就不大,正因为,开水烫伤了他的手,所以他会永远记住开水是不敢轻易去动的。而且他由此自己便学会了如何去接近开水的方法。人们行为的选择其实是在各种利益之间的博弈,当惩罚和额度使其不值进行此项行为选择的时候,人们就会选择其他方式,从而也就实现了惩罚应起到的功能。因此,要拟制人们的不期望行为,其惩罚的力度应达到一定的额度。因为人们总是从各项利益的损益中权衡如何获得更大的收益。需要说明的是对同一额度的惩罚不同的组织及不同的人员对其体验的额度是不相同的。正如同样处罚一元钱,而在富人和穷人心目中的分量和价值是有较大差异的一样。惩罚可以分为物质惩罚和精神惩罚两大类。物质惩罚主要是剥夺或限制人们对物质利益的享用权。其惩罚的额度应视其管理对象人群的收入水平及其人们的承受能力来确定。精神惩罚主要是降低个人自身或在社会群体中的评价。精神惩罚主要取决于当事人对此惩罚的荣辱感。如果当事人十分在意这种惩罚,那么这种惩罚往往是很有效力的;如果当事人不在乎这种荣辱感,那么这种惩罚往往是无效力的。在现实中,有些具体的惩罚形式可能具有物质惩罚和精神惩罚的双重属性。

组织行为学的三大激励理论?

组织行为学是一门以行为学为基础,与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相交叉的边缘性学科。组织行为学的三大激励理论是: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理论、多层次的差异性激励理论、企业管理者的行为激励理论。激励对于组织的经营至关重要。

股权激励理论研究意义?

股权激励对当前改革的意义

在我国,多年以来工资加奖金或年薪制这类一直是上市公司经营者的主要薪酬形式。这类模式不具有长期激励效应,更重要的是无法反映人力资本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贡献,并且包含了大量的非市场因素,激励与约束的目的难以完全实现。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国企高管超高年薪的非议正说明这一点。

随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上市公司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真正开始并得到迅速的发展。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9月30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并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引入股权激励制度。2008年证监会陆续发布3份《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国资委、财政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述有关股权激励的政策法规,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政策法规层面上已经为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广营造了一个成熟的制度环境。截至2015年12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已超过600家。

但是,社会对于股权激励的质疑声从来没有停止过。股权激励到底应该激励谁,应该激励多少,股权激励如何发挥“金手铐”的作用等等一系列问题成为研究者与实践者现阶段关注的焦点。

笔者认为,只有在市场决定性作用之下,把人力资本像其他资本一样纳入企业资本的范畴,激励机制才能真正激发企业人力资本的潜力,才能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一方面,人力资本作为一种资本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可以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利益趋向一致,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另一方面,用未来的权益收益来激励员工,能够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将自身的知识、技能投入到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活动中去,促使企业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建设正处在一个探索阶段。我们需要对股权激励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对已实施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重新审视,探寻股权激励的本质,进而完善股权激励制度,以实现市场机制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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