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级别,文物保护执法工作规范

2023-03-31 17:05:04 114阅读

国家文物局级别,文物保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推动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与能力,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是指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的日常性检查工作。

国家文物局级别,文物保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三条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

第四条 国家文物局负责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抽查;对各地开展的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督察。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抽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设区市、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开展的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督察。

第六条各设区市的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重点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市级以上(含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每年对每个市级以上(含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巡查一次;对本行政区域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抽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开展的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每处文物保护单位至少巡查一次。

第八条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人)或者产权单位(人)应当配合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巡查,不得拒绝、阻碍。

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人)或者产权单位(人)应当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状况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报告。

第九条 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督察的内容包括:

(一)该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的总体情况;

(二)对下级文物行政部门、执法机构开展的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进行抽查、督察的情况;

(三)在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和有关抽查、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督察,可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看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督察的工作计划;

(二)查看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相关文件和措施;

(三)查看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的电子与纸质档案;

(四)查看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抽查、督察的材料;

(五)实地检查。

第十一条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否作出标志说明,是否建立记录档案,是否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二)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

(三)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

(四)是否发生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文物保护单位,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

(五)是否发生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违法行为;

(六)是否发生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转让或者抵押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将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七)是否发生将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违法行为;

(八)是否发生考古发掘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内进行考古发掘的违法行为;

(九)是否发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

(十)其他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时,巡查人员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如实记录被巡查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类别、级别、地址、管理机构、使用或者所有权人、所有权属,以及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发现的情况和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二)对被巡查文物保护单位的外观全景、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构件、标志说明、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状况及发现的违法行为现场等进行摄影、摄像;

(三)查阅被巡查文物保护单位的监测措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档案、依法开展有关工作的审批文件及其他书面材料,必要时应当复制存档。

第十三条巡查、督察工作结束后,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应当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违反的相关规定,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应当及时查处巡查、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五条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员要将基本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有关建议书面报告所属文物行政部门或者文物执法机构。

第十六条 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应当及时将巡查记录、文字和影像资料等整理归档,建立电子与纸质档案。

巡查档案示范文本,由国家文物局制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是中国第一文物大省吗?

是的,是这样的,毋庸置疑。

文物大省,在于你所说的这个大字上,是文物量大还是文物的质量高还是文物的造诣高?

本人认为,陕西正是这三点的结合。完全符合文物大省的标准。

陕西的文物圈从西安开始,至陕南到陕北遍地都是,说几件近代发掘出的文物吧,其中兵马俑就无须多说了,相比世界八大奇迹的文物古迹,全球人都知晓。

西北民谣:陕西的黄土埋皇上!陕西是一个文物大省。那真是不胜枚举!十三个朝代在此建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唐朝就在此建都。

1、鹰形陶鼎,仰韶文化(公元前5000-前3000年),1958年陕西华县太平村出土,高36厘米。

2、此尊出自氏族中似有特殊地位的成年女性的墓葬中,灰黑色,眼珠凸起,嘴尖利,胸宽体阔,尾巴和粗壮的爪子“三足鼎立”,既有撼人的威严气势,也显得厚重稳定。尊与鹰的身体浑然一体,构思巧妙。从正面看,鹰好不像一个背着手的大官,哈哈。它是我国64件禁止出国的文物之一,堪称原始陶塑艺术的珍品。

3、船形彩陶壶仰韶文化水器,1958年陕西宝鸡北首岭出土,宽25厘米这件陶壶的壶身两边都画着渔网纹,学者认为当时原始人已经有了划船撒网捕鱼的能力。仰韶文化中有大量的石制网坠,这也证明了当时确已使用渔网捕鱼。看它身上的两个耳朵,也许是个随身携带的水壶吧,这是个多么具有美感的小壶,宽肩小底,两头如小船一样上翘,应该更适合先人们捧着使用。我们的祖先,已经懂得了最大限度的让造型和纹饰使人感到舒适和愉悦。

4、人面鱼纹彩陶盆,仰韶文化。1955年陕西西安半坡出土。葬具,高16.5厘米,口径40厘米。这件彩陶盆是儿童瓮棺的棺盖。仰韶文化流行一种瓮棺葬的习俗,把夭折的儿童置于陶瓮中,以瓮为棺,以盆为盖,埋在房屋附近。这件陶盆上画有人画,人画两侧各有一条小鱼附于人的耳部,有的学者认为人面鱼纹的寓意是巫师请鱼附体,进入冥界为夭折的儿童招魂。这样的人面鱼纹盆还出现了好几个,它的纹样是彩陶中最有代表性的典型的图案。

5、小口尖底陶瓶仰韶文化 汲水器 1958年陕西宝鸡北首岭出土,高46厘米。陶瓶的腹部两侧的环耳处系绳,汲水时手提绳子将瓶子置于水中,因为瓶腹是空的,重心在瓶的中上部,瓶就倒置于水中,注满水后,重心移到瓶的中下部,瓶口就朝上直立起来。

如上这些,只是陕西文物中的冰山一角,你无法想象13朝古都所在的地方,埋葬了多少代皇帝、诸侯、富贾巨商,毋庸置疑的,这片土地正是我国的文物大省。

其次、半坡猿人、蓝田猿人均在陕西境内发现,这里不仅仅有历史的诞生,更有人类文明的起源,陕西这片土地,总是为大家揭示着传奇故事。

大致如此,希望帮助到你。

文物的概念是什么?

文物是文化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珍贵历史遗存物。它从不同的领域和侧面反映出历史上人们改造世界的状况,是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实物资料。

特性:文物是历史长河中同类物品的幸存者。只有文物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给历史以质感,并成为历史形象的载体,这一点,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因此,它是不能再生产的物品。文物所具有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公证作用,构成了文物特性的表现形式。

类别:凡是文物都是历史遗存物。由于政治上的需要,又将1840年鸦片战争后的旧民主主义革命、1919年五四运动后的新民主主义革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文物,特定为“革命文物”。因此,我国在习惯上将文物分为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两大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法》的规定,文物可分文物保护单位和庋藏文物两大体系。根据文物价值的大小,又有等级之分。我国现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国家级、省(市、自治区)级和县级三级。庋藏的文物一般分三级,一级藏品为特藏,二、三级藏品为次于一级藏品的基本藏品。在这些不同级别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藏品外,还有其它的古迹、文化遗存,以及散存文物。对它们亦应从文物保护的角度予以正确对待。

五牛图的文物等级?

五牛图,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北京故宫博物院馆藏珍品。麻纸本,纵20.8厘米,横139.8厘米,本图无作者款印,本幅及尾纸上有赵孟頫、孙弘、项元汴、弘历、金农等十四家题记。。画中五只不同形态的牛,从琐的角度表现了牛的生活形态和习性,结构标准,造型生动,形貌真切。这幅《五牛图》是一幅纸本设色画,是我国现存的最早用纸作画的作品。

国家珍贵文物分为三个级别。这《五牛图》是一级文物,是国宝。

法门寺文物级别?

1987年,法门寺四枚“佛指舍利”先后出土,文物工作者依次编号为最高等级的特一、特二、特三、特四号文物。作为世界上体积最小,价值最高的文物,消息一经传出,举世震惊。经过专家鉴定,四枚指骨是“一月映三江”,即一枚灵骨三枚影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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